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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梅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宁波梅港码头有限公司新建充电桩项目(2号、7号场地充电桩设备改造、新增采购)(第二次)

   日期:2023-11-2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宁波梅东集装箱码头 、宁波梅港码头 新建充电桩项目(2号、7号场地充电桩设备改造、新增采购)(第二次)项目编号 : ZJHG-WZ-202
宁波梅东集装箱码头 、宁波梅港码头 新建充电桩项目(2号、7号场地充电桩设备改造、新增采购)(第二次)

项目编号 : ZJHG-WZ-2023-129

公布日期 : 2023-11-20

受宁波梅东集装箱码头 的委托,对宁波梅东集装箱码头 、宁波梅港码头 新建充电桩项目(2号、7号场地充电桩设备改造、新增采购)(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编号: ZJHG-WZ-2023-129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7号场地移位至9号场地充电桩设备新增及2号场地充电桩设备新增采购,详见招标需求 

四、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141.88万元,单项报价不得超过单项最高限价。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代理商投标的,必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

3、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具有充电桩制造、现场安装、缺陷修复和售后服务相适应的能力。【证明材料: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等证明材料的签订日期为准)充电桩供货安装业绩合同(制造商的销售业绩可作为其授权代理商的销售业绩)。未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

4、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其代理商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同时有两家或以上合法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在此种情况下,以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指定代理商为准(若代理商均未获得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授权,则以报价最低者为准),其余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投标资格;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和分包转包,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六、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bbid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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