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洛滨镇、孙镇境内
1. 招标条件
华能陕西公司蒲城县1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PC总承包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发包人为华能陕西蒲城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洛滨镇、孙镇境内
2.2 规 模: 华能陕西公司蒲城桥陵1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位于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洛滨镇及孙镇境内,风电场地理位置位于东经109°42′58″-109°52′47″、北纬34°52′42″-35°10′11″之间,场内海拔介于500-800m之间。本工程建设规模10万千瓦,计划安装22台4550kw(5MW降容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其中风机轮毂高度约115m,叶片长度约100m。本工程新建110kV升压站,风机以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开关柜内,风电场拟以1回110kV线路接至330kV万泉变(最终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2.3 标段划分: 华能陕西公司蒲城桥陵1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PC总承包标段
2.4 施工地点: 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
2.5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成首批并网、六个月内完成全容量并网。
2.6 招标范围:
所有设备材料采购、供货、单体调试、整体调试;全场建筑、安装工程、桩基检测;送出工程(包含临时接入系统方案);环境保护方案实施、安全设施、职业卫生、消防、环保、水保、临时用地复垦(包含复垦方案的报批及实施)等专项验收及取得批复费用;水保批复、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保持设计及监理、监测、评估及水土保持工程实施;环评批复及环境保护方案实施及监理;全场及送出线路拆迁补偿及协调、地面附着物补偿、临时用地补偿;场地里影响发电的线路、构筑物、树木的拆、迁、砍伐及费用;生产车辆;工程启动、工程试运、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验收、并网前的涉网试验及验收;供电工程(含备用电源);并网调试所有工作及电网协调工作,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不动产登记证;工程整体移交发包方后的质保服务及相关费用、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工程保险费用;因承包方发生工伤事故的赔偿费用;因投标人发生的所有安全费用;各类验收检查会议工作、提交资料、各种会议费及专家费;调度首年通道开通及租赁费、集控中心建设(含相关设备及通道首年租赁费)、系统接入站试运期运维分摊(若有)、送出线路运维费(首年)、试运期间下网电费、首年内外网办公信息化建设通道租赁;无线组网;智慧运维;反恐安防等。
工程建设甲方管理费、永久征地(含耕地占用税、建设期土地使用税)、工程质检(华能质监中心站)、智慧基建、工程监理、设备监造及机组性能测试费、造价咨询费、生产准备费、初设外审、审计及项目经济后评价等由发包人承担,除此以外招标文件中虽然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风电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电网新增的改造要求)、满足国家及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竣工验收需要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也应由承包方承担,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2.7本标段合同生效条件
本项目履行华能陕西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并通过华能集团投资决策备案;业主向中标人发出加盖公章的入场通知函。如华能集团公司投资决策不通过,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
本项目签订合同后,承包人需30天内完成本工程土地预审、接入系统批复;主机厂家出具并以承包人名义提交的发电量担保函。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发包方将对承包方进行处罚,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6:工程质量管理及其他考核办法”其他考核。
2.8本项目要求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成首批并网、六个月内完成全容量并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发包方将对承包方进行处罚,详见合同专用条款“7.5工期延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个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的PC或EPC业绩(已投产发电,合同工程装机容量≥50MW),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含合同首页、工程内容范围页、签订时间页、签字盖章页等)、投产发电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验收鉴定证书或并网证明或预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文件等)。若是联合体投标,仅接受联合体牵头方业绩(接受本次牵头方在其他联合体项目中以牵头方名义签订的业绩)。
3.2.3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按国家相关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证书有效性及注册信息以建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2021〕40号”要求为准;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本单位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2.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1月26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