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陕西陕化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尿素工序装备提升改造项目,配套的循环冷却水系统需提高冷却效率,配套的冷却塔、风机、泵站等进行升级改造。原循环水系统泵站位于室内地下-3.5m处,配有3台型号相同的大冷却水泵和2台型号相同的小冷却水泵,主要用于13万吨尿素车间和27万吨尿素车间的换热器冷却使用;选用了10座横流式混泥土结构冷却塔,采用自溢式冷却方式,原冷却塔为横流塔,设计冷却能力为10000m?/h,实际运行负荷8000m?/h。
为了尿素工序装备提升改造项目需要,通过专业节能技术按国家、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改造,满足系统的冷却能力,优化循环水系统运行,同时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节能设备改造必须达到现场防爆等级要求。在满足动力配电系统不调整的基础上,循环水系统改造后具备供水冷却能力≥12000m?/h,温差32℃-42℃。改造后泵站水泵运行模式为4用1备,每台泵采用一致的参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现场检测、设计、工艺设备及配套公辅系统的设备制造供应,建筑工程施工、安装施工以及调试、人员培训、指导开车等服务,并对总承包项目的整体性、完整性、项目的安全、质量保证负责。项目的改造施工过程及结果对现有生产系统不得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内容及其对应的资质等级要求分别提供相应的资质。
3.2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自2023年6月1日以后)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或提供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等);
(2)2023年成立的企业,不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但需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自2023年6月1日以后)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3)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需按照以上要求提供财务资料。
3.3业绩要求:
(1)非联合体投标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独立承担的至少三项循环水系统新建或扩建或升级改造工程或节能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
(2)联合体投标业绩要求: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设计方需提供近年(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三项循环水系统新建或扩建或升级改造工程或节能改造项目设计业绩或独立承担的总承包项目业绩或其他化工项目设计业绩;设备制造供货方需提供近年(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三项循环水系统新建或扩建或升级改造工程或节能改造项目主体设备制造供货业绩或独立承担的总承包业绩;施工实施方需提供近年(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国内至少三项循环水系统新建或扩建或升级改造工程或节能改造项目设备安装业绩或独立承担的总承包业绩或化工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
(3)有效业绩:有效业绩以合同及改造效果证明文件(或项目验收文件或业主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为准,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须包含:合同封面、工程范围及内容、产能、签字盖章页。(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合同内容)。
3.4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具有化工或机械行业高级职称;
(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化工专业或机械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结构专业或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3)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工程在建项目(需提供承诺书);
(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具有化工、机械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5)项目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6)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的人员配备不能相互兼职,人员须提供本单位有效社保证明(2022年6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需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提供以上资质资料。项目总负责人需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出任。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仅限具有注册建造师或执业资格证的负责人员,不包括符合要求的工程师职称提供者及安全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省(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非联合体投标人需投标人提供;联合体投标时设计方、施工方均需提供;不包括设备制造供货方)。
(2)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仅在联合体投标时,主体设备制造供货方需提供)。
(3)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4)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5)投标人不得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需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6其他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主体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联合体各方的分工内容,联合体成员为项目设计、施工、主体设备制造供应方,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项目总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17日08时00分到2023年11月21日17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