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消防安全评估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以煤为原料,生产聚丙烯和聚乙烯产品,同时副产硫磺、丁烯、丙烷和乙烷以及C5+等副产品的大型化工联合 装置。此联合装置主要包括GE煤气化装置、180万吨/年甲醇装置、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 (MTO)装置、38万吨/年聚丙烯装置、30万吨/年聚乙烯装置、空分装置。本项目还包括为生 产装置所配套的公用工程设施、辅助工程设施、生活设施、环保设施、全厂道路、厂内铁路和厂外工程等。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依据现行最新国家消防法规、国标标准以及行业标准,在合同服务有效期内对新疆化工完成3次消防评估。结合最新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对新疆化工全厂原有消防设施设计文件以及消防零星工程的设计文件进行全面评估,对评估发现的设计类问题应配合招标人制定设计方案和改进建议,协助招标人核算消防零星工程前期设计工程量、设备材料用量以及工程预算等工作,同时配合招标人与设计院对接有关设计工作。对消防设施设备安装施工、消防设施设备过程管理记录进行评估,综合分析与现行规范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对新疆化工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消防应急救援能力以及各项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评估服务,根据业主需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厂消防安全评估服务,并出具评估报告。
2.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计划开始时间2023年12月31日至2026年12月3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开始日期为准)
2.1.4服务地点: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投标人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www.shhxf119.gov.cn)”注册的企业,服务类型包含“消防安全评估”,须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的消防安全评估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人数不低于10人,以国家消防救援局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平台注册人员为准,需提供国家消防救援局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平台注册人员的截图。
(2)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27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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