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交货期/工期 | 信息服务费(元) |
1. | DNYZC-20 23-11-01-852-01 | 黑龙江省飞鹤牧场(一期)18.92MW 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建筑安装工程 |
承包人应在规定的工期内按要求全面负责工程建设,负责本项目所有手续办理及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及应以建设单位名义办理的内容:包括项目所有前期手续办理及相关协调(含手续、批复、证照办理、当地关系协调);工程管理、设备及材料采购(组件、逆变器除外)、检验(包括电力公司、集团公司提出必要增加的配套设备)第三方检测(含甲方采购的设备)、场内外运输(包含二次倒运)、卸车、保管。完成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土建施工、设备安装、检验试验、调试、联合试运转、各阶段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国网电力公司验收和质保期内维修、项目并网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安全性评价、购售电合同、并网协议、电价报批等工作。完成安全三同时、职业卫生三同时、环保、消防、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工程档案等验收移交,负责保险等以及涉及到与政府和电力、国土、林业等部门相关业务的办理与协调;光伏组件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以及工程达标验收、移交生产、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价配合、竣工决算配合等方面所需的所有工作和服务。 承包人对本项目安全、质量、工期等负全面责任。本合同签订后所有采购设备和施工合同的技术部分需经发包人确认,技术规范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和标准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三日内进场,2023年12月31日全容量并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黑龙江省飞鹤牧场(一期)18.92MW 综合智慧能源项目设计 |
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影响正常经营,或破产状态。 3、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需提供承诺或声明)。 4、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国核电站运行服务技术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报价。 9、投标人不得与国核电站运行服务技术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10、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需提供承诺或声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8年11月-2023年11月)须具有至少2个同类型同等级或同规模(15MWp)及以上的光伏电站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主要工作内容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3、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内(2018年11月-2023年11月)具有至少1个15MWp及以上光伏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的业绩,年龄不超过55周岁(需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务合同等资格证明文件及合同复印件、任命函等业绩证明文件)。 4、项目安全管理人员要求:项目安全管理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 |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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