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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热电联产共享储能的高温固体蓄热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公告

   日期:2023-11-2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面向热电联产共享储能的高温固体蓄热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231100131246)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面向热电

面向热电联产共享储能的高温固体蓄热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23110013124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面向热电联产共享储能的高温固体蓄热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针对现有固体蓄热材料导热系数低、工作温度低,难以满足热电联产放热功率要求的难题,研发一套面向热电联产共享储能的高温固体蓄热系统,该系统可实现高温蒸汽-热水联供,并可根据负荷端需求调整运行模式。该系统具有放热功率大、动态充放热响应速度快的特点,通过对面向热电联产共享储能系统的研究可探索一种现有蓄热共享储能综合能源系统参与电网辅助服务的模式。

2.2 招标范围

科研方面,研制最高蓄热温度≥800℃的新型热风及蒸汽联产型高温固体储热材料,材料单位质量储热密度不低于750kJ/kg,单位体积储能密度不低于1600 kJ/L;具体为:① 大功率充放热高密度高温固体储热材料研究。研究高温固体储热模块的强化传热性能,通过材料体系优化改性、制备工艺优化、储热模块外形及结构优化,提升储热材料的大功率充放热性能。②面向热电联产或工业蒸汽的高温汽水联供蓄热体结构传热结构优化,储热装置方案设计及样机研制试验研究。针对热电联产型储热装置研制需求,开展不低于800℃的储热装置核心蓄热体结构设计、数值仿真及结构优化研究。通过设计流程优化、样机研制、试验测试及参数调控,完成系统方案验证。③热电联产型共享储能综合能源系统的混合建模优化及评价。在可再生能源出力与用户负荷不确定场景下,开展热电联产型共享储能综合能源系统的动态仿真、设备容量规划与多目标运行控制策略研究,对整体系统的可持续性、经济性以及参与电网辅助服务的可能性进行综合评价。④完成基于负荷预测热电联产共享储能调控模型1套,发表核心或SCI论文3篇,受理或获得专利6项,登记软件专著1项。

设备研制方面,开发1套适用于热电联产的高温固体蓄热共享储能样机,最高出风温度≥750℃、最高蒸汽温度≥450℃,最高蒸汽压力≥2MPa,最大充放热速率≥500kW,储热容量≥3MWh,电热转换效率≥97%,8小时热量自耗散≤3%。

示范工程方面,勘查、测绘、整体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储热系统场地评估、加固设计、加固方案实施;接入系统手续办理以及施工图纸、设计工代、竣工图设计;储热系统所需全套设备供货,包括但不限于固体蓄热设备本体、换热系统、供水系统、接入管道、变压器及其所有热力、变配电设备和材料采购;电缆采购及敷设;储热系统相关的所有土建、结构加固及附属工程施工;接地材料采购及施工;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检测、成品保护、配合验收、试运行、服务(含第三方机构专业测试、第三方机构专业成果评价、竣工验收)。总承包单位负责工程建设期间所有安全管理并定期向业主单位汇报,所有相关手续的办理,项目交付和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售后服务,直至项目竣工等工作,最终实现交钥匙工程。以上采购内容划分为1个标段。

2.3 计划工期

2023年12月25日,总工期73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

2.4项目承包方式

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方式,采用总价合同的形式。价款包含为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验收及服务费用等一切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应同时具有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具备压力管道GCD设计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2业绩要求(以下业绩须同时具有,可不在一个合同中):

①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备1项电力或新能源发电EPC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②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备1项电厂电锅炉调峰项目可研或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3.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2022)财务无连续两年亏损,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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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t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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