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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电厂2024-2025年度车辆驾驶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21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太仓市1. 招标条件本华能太仓电厂2024-2025年度车辆驾驶业务外包项目,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太仓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太仓电厂2024-2025年度车辆驾驶业务外包项目,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苏州工业园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江苏省太仓市港口开发区滨江大道118号。

2.2 服务内容:

本项目为华能太仓电厂2024-2025年度(2024年2月-2025年12月)车辆驾驶业务外包服务。

根据招标方需要,投标方需提供17名具有A2及以上准驾车型合法有效驾驶证的驾驶员,其中具有A1准驾车型驾驶员不少于4名、在上海市区有固定住所的驾驶员不低于4名且其中A1准驾车型驾驶员不少于1名、其他驾驶员须在电厂附近有固定住所,并承担以下工作:

2.2.1车辆运输服务

2.2.1.1正常情况下每周一早上至常州接职工返厂,周五下午下班送回常州。单程约150公里。遇法定节假日等根据电厂办公室通知安排职工接送,原则接送次数不超过上述正常情况下每周接送次数。

2.2.1.2正常情况下每周一早上至南通接职工返厂,周三下午下班送回南通,周四早上接回电厂,周五下午下班送回南通。单程约100公里。为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周三晚上驾驶员居住南通。遇法定节假日等根据电厂办公室通知安排职工接送,原则接送次数不超过上述正常情况下每周接送次数。

2.2.1.3正常情况下每天早上从上海市区指定地点接职工返厂,上午送值班职工回上海市区,中午从上海市区指定地点接职工返厂,下午送值班职工回上海市区,即每天负责驾驶车辆在上海和电厂间2个往返,单程约90公里。驾驶员需A1驾照,在上海有固定住所。

2.2.1.4根据生产需要,保障电厂每天24小时生产所需的检修、提货、送样等用车。

2.2.1.5根据厂内公务需求,完成电厂各项公务任务。

2.2.1.6根据电厂工作任务的需要,完成电厂安排的用车任务及各种临时性、突击性用车任务。

2.2.1.7以上车辆行驶里程数按照每月6万公里暂估工作量。

2.2.2车辆值班

2.2.2.1全年每天安排一名驾驶员夜间值班,夜间值班时间为每天16:00至第二天8点。

2.2.2.2全年双休日每天安排两名驾驶员值班,其中一名驾驶员为8小时值班,值班时间为当日8:00至16:00,一名驾驶员为24小时值班,值班时间为当日8:00至第二天8:00。

2.2.2.3大小修及法定节假日期间每天安排三名驾驶员值班,其中两名驾驶员为8小时值班,值班时间为当日8:00至16:00,一名驾驶员为24小时值班,值班时间为当日8:00至第二天8:00。

2.3服务期:23个月,自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定期往返电厂和各生活区保证通勤、生产值班需要。详见技术规范。

本项目不分标段: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太仓电厂2024-2025年度车辆驾驶业务外包项目。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46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有关部门认定的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个及以上劳务服务业绩(单个业绩合同时间至少为一年,在同一家单位连续维护超过1年时间则每12个月算一个有效业绩,且单个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签订时间等关键页);

3.2.2 资格等级要求: 投标人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有效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1日9时起至2023年11月28日17时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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