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海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儋州10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国华投资国华(海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儋州10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PC总承包工程项目位于海南省儋州市新州镇黄泥沟农场,装机容量直流侧100.688MWp,交流侧79.36MW。规划用地约1360亩,由26个不规则多边形构成。本期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新建1回110kV线路至220kV李坊变110kV侧。升压站围墙内用地面积为10667.29m²,升压站四周为2.5m实体围墙。升压站内主要为生活舱、办公舱、物资舱、主控舱、危废暂存舱、钢筋混凝土消防水池、生活水舱、污水处理设备、化粪池、二次预制舱、电池舱、35kV预制舱、主变、SVG、户内GIS舱、配电装置及避雷针等。
光伏组件采用固定单立柱式支架形式,共选用单晶双面N型580Wp组件173600块。光伏组件最低离地高度为2m,每个光伏组串由28块组件组成,光伏组件采用竖向布置,2行14列排布方式,单个光伏组件串东西长16.136m。基础东西向间距为4m,单套支架由5个单排桩基础构成。
光伏场区由49个光伏发电子系统组成,其中3.2MW光伏发电单元8个,1.92MW光伏发电单元15个,0.96MW光伏发电单元26个。方阵采用组串式逆变器,方阵接线方案为:每28块电池板串联成1个电池组;每25个串联电池组汇入1个320kW组串式逆变器,每10个320kW逆变器接入一台3.2MW光伏子方阵,每6个320kW逆变器接入1个1.92MW光伏发电单元,每3个320kW逆变器接入1个0.96MW光伏发电单元,拟将场区分成49个子方阵,3.2MW光伏发电单元8个,1.92MW光伏发电单元 15个,0.96MW光伏发电单元 26 个。再由单元变压器升压至35kV送出,49台箱变分成3组,以3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已建110kV升压站35kV母线。35kV集电线路全程采用电缆直埋+架空方式,其中架空双回2km、单回7.4km,电缆15.2km。
本项目建设1套25MW/50MWh的储能电池系统,配置PCS、变压器和开关柜,设置一套储能EMS及二次设备。储能电站按照预制舱进行配置,每个电池预制舱功率为3.45MW(2.5MW),电量不小于6.9MWh(5MWh),预制舱包含锂离子电池及配套的电池管理系统(BMS)、汇流装置、储能BMS及控制设备、消防系统、热管理及辅助系统,由6个3.45MW/6.9MWh储能单元组成,通过升压变升压后接入35kV母线。
本工程内含光伏项目农业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工程,详见招标范围。
2.1.2招标范围:
国华投资国华(海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儋州10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PC总承包工程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设备材料采购:
设备材料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满足本项目装机容量的所有一次、二次设备,包含但不限于:除甲供设备及甲控设备以外的所有设备,包括二次设备,升压站生活设施设备、预制舱、其他附属设施设备等及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仪器仪表等全部软硬件设备及相应的技术服务和消防、安防设施,满足招标文件智慧光伏电站技术要求的各类设备及服务。具体要求按设计院技术规范书执行。投标人采购的设备须保证满足当地电网接入的要求。
2)甲供设备:光伏组件、储能系统设备。
3)甲控设备:主变、SVG、户内GIS,箱变、组串式逆变器设备均为甲控设备,按暂估价计入投标报价中,由招标人采购,投标人负责合同平移后的管理,其中组串式逆变器设备招标人根据项目推进情况也可委托投标人从招标人推荐名单中由投标人采购。
4)乙供设备:除甲控设备及甲供设备以外的所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110kV升压站内配电装置、35kV开关柜、预制舱、支架、1-35kV电力电缆及其附件、升压站二次电缆、光伏组件直流电缆、35kV架空线路全部设备材料(含塔材、金具、导线、绝缘子、附件、光缆等),电气二次设备(含综合自动化、涉网设备、通信设备、远动系统、安防监控设备等)、材料(服务器、交换机、防火墙、路由器、纵向加密装置等)及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仪器仪表等全部软硬件设备及相应的技术服务和消防、安防设施。由投标人从招标人推荐名单中由投标人采购,计入投标总价。设备采购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规范书采购。
5)包括上述设备的排产、催交、运输、接车、倒运(含堆场)、接货验收、仓储保管等(招标人采购的主设备同样委托由投标人进行排产、催货、接货、保管、倒运等全过程管控),投标人负责任何原因造成的设备倒运及囤货场地协调及费用。
6)招标人安排甲供设备及甲控设备(组件、储能设备、主变、SVG、户内GIS,箱变、组串式逆变器)的监造,招标人的监造不免除投标人对所购设备监造和质量控制的责任。投标人安排除甲供设备和甲控设备外的设备监造及检验。出于对采购质量的考虑,招标人有权对招标范围内的设备、服务及专业工程采购的过程及结果行使监督权和决定权。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对招标范围的所有设备进行甲控。
7)设备采购短名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设备采购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将对施工图纸及技术规范书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投标人方可进行招标采购及施工。投标人必须综合、全面考虑报价。
8)投标人要考虑国家及省市重大活动期间及前后,重大设备制作及运输,投标人要按照招标人整体工期要求大件设备交通运输的提前量。
9)以上设备、材料、备品备件等技术服务、性能测试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
二、工程施工
1)土建工程:包含升压站、光伏发电区、集电线路、检修道路、施工道路场地内清表、平整及土石方工程、升压站各种设备基础工程、升压站预制舱基础工程、消防工程、附属设施工程、升压站围墙工程、支架基础工程、支架安装工程、箱变基础工程、水保绿化工程、场区围栏工程、大门工程、给排水工程、电缆沟道工程、集电线路工程、接入站内工程、农业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等全部土建相关工作。
2)电气工程:所有一次二次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包括支架安装工程、组件安装工程、逆变器安装工程、箱变安装工程、电缆工程、110kV升压站主变安装、110kV开关设备安装、35kV开关柜安装、SVG设备安装、GIS设备安装、储能设备及控制屏柜安装、接地系统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工程、集电线路工程、综自自动化系统、保护系统、计量系统、通信系统工程、调度数据网、远动系统、二次安防设备安装、本项目接入集控中心接入安装工程、监控后台监控系统、所有设备调试和单体试验、系统整体调试、并网后整套系统性能测试、电能质量检测、所有设备标识牌工程等全部电气设备安装相关工作。
3)送电调试、试验、验收等全部送电工作。
4)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甲供、甲控设备:组件、储能设备、主变、SVG、户内GIS,箱变、组串式逆变器及所有一、二次设备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保管、二次倒运均由投标人承担。
5)光组件到场、安装后性能检测。
6)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各种验收、试运行、移交、质保期服务及配合初审、终审结算、财务决算审计等全部工作。
7)农业配套附属设施工程列为专业工程暂估价,由招标人提供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负责组织招标采购,据实结算。投标人负责农业配套附属设施工程全过程管理,对安全、质量、进度、材料和文明施工负全部责任。
三、手续办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满足项目开工的所有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现场施工临时用地、集电线路租地、检修道路租地手续办理、地表物赔偿费用(含杆塔、房屋、树木、灌木、植被移植费等赔偿):配合建设单位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负责电力质监验收、安监验收、电科院技术监督验收、保护定值编制及验收、海南电网公司涉网验收、环评验收、水土保持验收、消防验收及备案、单位工程验收、启动验收、试运行及移交生产验收、达标投产验收、竣工验收等全部手续,并承担相关验收单位的委托、专家评审、会议场地等所有费用。招标人入场流程及施工各项手续办理;等保测评及备案;取得海南电网公司的并网通知书等项目所需的所有手续。
2)环境保护施工,相关报告编制,评审验收;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程施工,验收报告编制和评审验收;安全文明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专篇设计、实施、评审验收;使用林地相关手续办理,土地复垦施工,评审验收;工程质量监督;电网公司申请、审图、验收等所有手续办理;与海南电网公司及有关部门的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签订协调;通过并网验收的保护定值计算、保护定值单审批等;二次安防和等保测评、备案手续办理;按照当地气象部门要求完成项目防雷接地检测,取得批复文件。
3)现场施工所有民事、地方协调,民事、地方关系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承担上述各项手续办理相关费用、报告编制费、评审费、会议费等)、验收、民事关系处理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临时土地租赁、长期土地租赁(集电线路租地、检修道路租地)及青赔费用、土地复垦保证金、水土保持补偿费由承包人承担)。投标人按照环保、水保批复方案的要求,负责对施工过程中造成所有的水土流失或植被破坏等环境影响的修复工作,并完成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工作并满足环保、水保验收要求,落实好环保水保三同时工作,所需费用应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要求开工前要有现场现状的评估,投标人如果不按照要求施工造成超出工程本身之外的破坏水土和植被的情况,有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且招标人有权进行处罚,投标人需要承担当地政府对招标人产生的处罚罚款等费用。
2.1.3标段(包)划分:1标段
2.2 项目工期:暂定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2月2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计划完工时间2025年6月30日(2025年6月30日必须全容量并网)。无论何时开工最终全部并网时间不得晚于2025年6月30日,工期延长部分所造成的费用由总承包单位承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EPC或PC或施工总承包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拟任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p及以上光伏的PC或EPC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同时需提供项目经理本人就职于投标单位近期连续至少12个月的社保证明。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技术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0MWp及以上光伏的PC或EPC或施工总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技术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技术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或修改承诺内容的,投标将被否决。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21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28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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