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
1.1服务地点:广西河池市大化县大化电厂、广西南宁市马山县百龙滩镇百龙滩电厂
1.2服务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 1月 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 12月 31日。其中,鱼类增殖放流中心站 2024-2025年度综合服务,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年 6月 01日至 2025年 5月 31 日。
1.3项目简介: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化水力发电总厂位于河池市大化县县城。总厂下辖大化电厂和百龙滩电厂,总装机容量为 75.8万千瓦,年发电量 30亿千瓦时左右;另外,还管理红水河中游水电梯级(岩滩—乐滩)鱼类增殖放流中心站、广西桂晨新能源有限公司、广西桂泰新能源有限公司、广西桂景新能源有限公司三个新能源项目公司。大化水电站位于红水河中游的大化瑶族自治县县城,距南宁市150km,5台轴流转浆式水轮总装机容量566MW,红水河中游水电梯级(岩滩—乐滩)鱼类增殖放流中心站位于大化电厂左岸坝首上游;百龙滩水电站位于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与马山县交界处的红水河中游,距南宁市147km,6台灯泡贯流式机组容量为192MW。以上各处厂区及项目的物业管理均需要外委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大化总厂拟对以上物业管理服务打捆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1第一部分:大化电厂物业管理辅助服务,包含:大化电厂 2024年秩序管理辅助服务、绿化养护辅助服务、保洁辅助服务、职工食堂辅助服务、招待所运营管理辅助服务、水电维护服务。2.2第二部分:百龙滩电厂物业管理辅助服务,包含:百龙滩电厂 2024年秩序管理辅助服务、绿化养护辅助服务、保洁辅助服务、职工食堂辅助服务、招待所运营管理辅助服务、水电维护服务。
2.3第三部分:大化总厂 2024年度交通运输后勤服务。
2.4第四部分:红水河中游水电梯级(岩滩—乐滩)鱼类增殖放流中心站 2024-2025年度综合服务。本项目四个部分选取同一中标人,但需分别签订合同。
2.5框架采购:本次招标包括大化总厂后续 2025年、2026年物业管理辅助综合服务项目框架采购,框架有效期三年,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本次招标实施大化总厂 2024年物业管理辅助综合服务项目,中标结果适用于有效期内大化总厂同类型 2025年、2026年物业管理辅助综合服务项目。框架有效期内招标人根据大化总厂 2024年物业管理辅助综合服务项目实施评估结果及后续大化总厂 2025年、2026年物业管理辅助综合服务项目实际立项情况,按照大化总厂 2024年物业管理辅助综合服务项目合同价格(合同单价)可与中标人按年度签订后续大化总厂 2025年、2026年物业管理辅助综合服务项目合同。续签合同需取得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框架采购后续项目授标通知书》。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且应满足如下要求,须提供证明材料:
3.1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8年 12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具有至少 1项类似物业服务业绩,服务范围须包括秩序管理、保洁、绿化、食堂管理、交通运输服务,五项内容可分别在不同合同中。(需提供证明材料: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项目概况
1.1服务地点:广西河池市大化县大化电厂、广西南宁市马山县百龙滩镇百龙滩电厂
1.2服务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 1月 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 12月 31日。其中,鱼类增殖放流中心站 2024-2025年度综合服务,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年 6月 01日至 2025年 5月 31 日。
1.3项目简介: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化水力发电总厂位于河池市大化县县城。总厂下辖大化电厂和百龙滩电厂,总装机容量为 75.8万千瓦,年发电量 30亿千瓦时左右;另外,还管理红水河中游水电梯级(岩滩—乐滩)鱼类增殖放流中心站、广西桂晨新能源有限公司、广西桂泰新能源有限公司、广西桂景新能源有限公司三个新能源项目公司。大化水电站位于红水河中游的大化瑶族自治县县城,距南宁市150km,5台轴流转浆式水轮总装机容量566MW,红水河中游水电梯级(岩滩—乐滩)鱼类增殖放流中心站位于大化电厂左岸坝首上游;百龙滩水电站位于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与马山县交界处的红水河中游,距南宁市147km,6台灯泡贯流式机组容量为192MW。以上各处厂区及项目的物业管理均需要外委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大化总厂拟对以上物业管理服务打捆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1第一部分:大化电厂物业管理辅助服务,包含:大化电厂 2024年秩序管理辅助服务、绿化养护辅助服务、保洁辅助服务、职工食堂辅助服务、招待所运营管理辅助服务、水电维护服务。2.2第二部分:百龙滩电厂物业管理辅助服务,包含:百龙滩电厂 2024年秩序管理辅助服务、绿化养护辅助服务、保洁辅助服务、职工食堂辅助服务、招待所运营管理辅助服务、水电维护服务。
2.3第三部分:大化总厂 2024年度交通运输后勤服务。
2.4第四部分:红水河中游水电梯级(岩滩—乐滩)鱼类增殖放流中心站 2024-2025年度综合服务。本项目四个部分选取同一中标人,但需分别签订合同。
2.5框架采购:本次招标包括大化总厂后续 2025年、2026年物业管理辅助综合服务项目框架采购,框架有效期三年,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本次招标实施大化总厂 2024年物业管理辅助综合服务项目,中标结果适用于有效期内大化总厂同类型 2025年、2026年物业管理辅助综合服务项目。框架有效期内招标人根据大化总厂 2024年物业管理辅助综合服务项目实施评估结果及后续大化总厂 2025年、2026年物业管理辅助综合服务项目实际立项情况,按照大化总厂 2024年物业管理辅助综合服务项目合同价格(合同单价)可与中标人按年度签订后续大化总厂 2025年、2026年物业管理辅助综合服务项目合同。续签合同需取得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框架采购后续项目授标通知书》。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且应满足如下要求,须提供证明材料:
3.1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8年 12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具有至少 1项类似物业服务业绩,服务范围须包括秩序管理、保洁、绿化、食堂管理、交通运输服务,五项内容可分别在不同合同中。(需提供证明材料: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 2023年 11月 20日-2023年 12月 4日 17:00(开标之前都可以下载标书)
4.1 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 2023年 11月 20日-2023年 12月 4日 17:00(开标之前都可以下载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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