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温岭合丰建材(3.19928MWp)、金华浩泰钢结构(0.99876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浙江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温岭合丰建材(3199.28kWp)、金华浩泰钢结构(998.76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温岭合丰建材(3199.28kWp)项目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松门镇松北村(合兴船业内),利用企业内一栋彩钢瓦厂房区约3万㎡,金华浩泰钢结构(998.76kWp)项目位于浙江省金华市金华开发区秋滨街道八达中路308号厂房内,利用企业内1栋彩钢瓦厂房区约1.2万㎡,都采用580W以上双面单晶N型组件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总装机容量为4.19804MWp。最终根据现场屋面情况,结合各屋面的承载方案确定具体的安装位置及方案,以建成运营的实际容量为准,本次投标报价需将两个项目暂按4.19804MWp,合同总价以实际装机容量乘以各自投标综合单价进行结算。
2.1.2招标范围:
(1)工程勘察设计
1)工程勘察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深化设计)、接入系统设计、竣工图编制。承包人如需进行设计优化,必须报发包人进行审核,取得同意优化方案的审核意见后方可实施。
2)设计周期需满足现场施工进度需要;工程并网后1个月内提交竣工图。
3)预留至集中监控系统接口,以便后期接入集控中心。
(2)设备材料采购
设备材料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项目建设涉及的承包人自购设备材料及相应的备品备件、随机工器具的采购供货、验收、卸货、仓储保管、二次倒运、技术服务、现场性能测试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若有)的验收、卸货、仓储保管、二次倒运等。
(3)手续办理
1)满足项目开工的所有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现场施工临时用地和用电手续办理并支付相关费用、接入系统报告批复、并网通知书等项目所需的所有手续。
2)提交满足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审查的各种文件,包含项目备案、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环保备案登记等各项手续办理相关文件,取得批复。
3)环境保护施工,相关报告编制,评审验收;档案专项验收;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专篇设计、实施、评审验收;工程质量监督;电网公司申请、审图、验收等所有手续办理;与电网协调签订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按照当地气象部门要求完成项目防雷接地检测,取得批复文件。
4)现场施工所有民事协调事项和民事关系处理。施工期间对屋顶的保护及修缮,如承包人施工原因造成的屋顶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缮,对业主造成的其他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5)承担上述各项手续办理(含临时用地相关费用、报告编制费、评审费、会议费等)、验收、民事关系处理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
(4)工程施工
满足项目并网运行和验收的土建、电气安装、调试、并网、试运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和消缺,环保、安全、职业卫生健康等“三同时”相关工作,项目各专项验收,人员培训和最终交付运营,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结算、竣工决算审计等全部相关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二级进度网络图的编制;施工工程、服务及设备采购文件的编制(设备技术规范书需发包人确认);参加各阶段设计评审会及费用;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
2)土建工程:包含场支架基础工程、支架安装工程、逆变器、并网柜、电气设备附属设施工程、各种设备基础或设备固定工程等全部土建相关工作。
3)电气安装工程: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包括组件安装工程、逆变器安装工程、并网箱、计量箱安装工程、电力电缆工程、接地系统工程、接入系统施工改造,所有设备调试和单体试验、系统整体调试、并网后整套系统性能测试、所有设备标识牌工程等全部电气设备安装相关工作。
4)根据发包人及上级公司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完成关键节点验收、阶段验收和消缺工作。
5)移交及人员培训、质保期内保修工作。
6)整理完整的符合建设单位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的档案资料,并于竣工验收前完成档案专项验收及整改工作,按要求按期完成移交。
7)其他未明确但属于本工程施工、试运行、验收、移交、质保期内的质保服务、结算审计等的相关工作。工程移交前所有工程、设备由承包人负责保管看护,任何损坏、丢失由承包人承担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5)本工程前期各项政府审批、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含会议费、专家咨询费等)、政策处理、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电能质量治理、调试试运、验收、第三方质量监督检查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招标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具体详情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3计划工期:自开工令下达之日起90天内完成全部并网,并网后2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和档案归档工作。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
2.1.4质量要求:质量按照建设精品工程为目标,工程质量验收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执行。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1份,且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拟任施工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可以是同一人,但需满足两者资格要求。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28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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