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华电芜湖三山保定一期40MW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性能试验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3-11-21
(招标编号:CHDTDZ118/17-QT-187) 一、 招标条件 安徽芜湖三山保定一期40MW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性能试验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安徽省芜湖市。 2.2 项目规模:4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并网性能试验】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国家授权的检验检测资质(CNAS或CMA认证); 8.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3个新能源项目并网性能试验相关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加盖用户签章的试验报告关键页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1-21 17:30到2023-11-28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