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某单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350万元 。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WHJDH-F1577
三、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
为某部3个副食品配送点进行副食品配送,共入围三家供应商。
(二)服务地点:上海市甲方指定地点。
(三)交货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四)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350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覆盖所有副食品)《道路运输许可证》以及覆盖配送周期的冷库权属证明。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11月28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证》(覆盖所有副食品)《道路运输许可证》以及覆盖配送周期的冷库权属证明。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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