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煤制油公司煤气化中心节能技术开发项目子课题,对天然制氢2套机组(尾气压缩机1600kW共1台、锅炉给水泵900kW共1台)进行驱动方式改造,将锅炉给水泵和尾气压缩机的工频电机驱动方式改造为防爆变频永磁同步电机配套的方式,实现负荷调节和节能降耗目标。
2.1.2招标范围:采购2套高压防爆永磁同步电动机及其配套高压变频器,投标厂家负责整体设备及其附件和备件的供货及指导调试。
(1)要求供货前电动机和变频器在厂家完成上电联调试验见证。
(2)要求设备到货后指导安装及负责调试直至正常投入运行。
(3)要求结合实际运行数据出具节能报告。
2.1.3交货时间:2024年7月15日前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电动机的生产厂家,须提供已有防爆永磁同步电动机的防爆合格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额定功率不小于900kW高压防爆永磁同步电动机的销售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合同中不能体现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经合同双方签署的技术协议或合同使用方出具的盖章版证明资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23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2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