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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各旗县供电分公司2023至2024年职工食堂食材(粮油、副食类)框架协议采购公告

   日期:2023-11-24     浏览:0    
核心提示:一、采购条件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的委托,对锡林郭勒盟各旗县供电分公司2023至2024年职
 一、采购条件

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的委托,对“锡林郭勒盟各旗县供电分公司2023至2024年职工食堂食材((粮油、副食类)框架协议采购”进行询比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依据《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释义以及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锡林郭勒盟各旗县供电分公司2023至2024年职工食堂食材(粮油、副食类)框架协议采购

2、项目编号:ZS-QCMD-H-2023-3021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4、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13个包,详见需求明细表(公告附件)

包号

分包名称

单位

采购数量

预估金额(元)

分包方案

备注

分配比例

1

二连浩特供电分公司2023年至2024年职工食堂食材(粮油类)

1

300000

第1包
(限中一包)

入围1家

100%

2

苏尼特右旗供电分公司2023年至2024职工食堂食材(粮油类)

1

750000

第2包
(限中一包)

入围1家

100%

3

苏尼特左旗供电分公司2023年至2024职工食堂食材(粮油类)

1

230000

第3包
(限中一包)

入围1家

100%

4

多伦供电分公司2023年至2024年职工食堂食材(粮油、副食类)

1

1000000

第4包
(限中一包)

入围1家

100%

5

太仆寺旗供电分公司2023年至2024职工食堂食材(粮油类)

1

450000

第5包
(限中一包)

入围1家

100%

6

太仆寺旗供电分公司2023年至2024职工食堂食材(副食类)

1

800000

第6包
(限中一包)

入围1家

100%

7

正蓝旗供电分公司2023年至2024年职工食堂食材(粮油类)

1

300000

第7包
(限中一包)

入围1家

100%

8

镶黄旗供电分公司2023年至2024职工食堂食材(粮油类)

1

220000

第8包
(限中一包)

入围1家

100%

9

正镶白旗供电分公司2023年至2024年职工食堂食材(粮油类)

1

300000

第9包
(限中一包)

入围1家

100%

10

西乌珠穆沁旗供电分公司2023年至2024职工食堂食材(粮油类)

1

370000

第10包
(限中一包)

入围1家

100%

11

东乌珠穆沁供电分公司2023年至2024年职工食堂食材(粮油类)

1

500000

第11包
(限中一包)

入围1家

100%

12

乌拉盖供电分公司2023年至2024职工食堂食材(粮油类)

1

150000

第12包
(限中一包)

入围1家

100%

13

阿巴嘎旗供电分公司2023年至2024年职工食堂食材(粮油类)

1

495000

第13包
(限中一包)

入围1家

100%

合计

 

 

 

5865000.00

 

 

 

 

5、框架服务期限:自中标后至2024年10月31日。

6、交货地点:锡林郭勒盟各旗县供电分公司职工食堂

7、配送模式:供应商须按职工餐厅提前申报需求量一次性送货,送货时间在每日上午10:00时前;当日出现就餐人数增加或其他原因致使需要二次配送原料的,供应商须配合解决。

8、质量要求:所提供的食材必须是在保质期的合格产品,并符合质量、规格和数量要求。提供的食材在正确包装、正确储存的条件下,拥有不低于国家标准规定的保质期。

9、质保期要求:

(1)所供货品需标明生产日期及质保期。

(2)供应商所供货品生产日期应在质保期内前三分之一。

(3)供应商应对货架物品及时清点,超过质保期货品及时下架。

10、结算方式:合同中约定。甲乙双方按月或季度以实际发生购买数量据实结算,结算期内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供货业务单据,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据实结算。实际结算金额=需求明细预算单价*实际发生数量*成交折扣。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说明;

(4)供应商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能力;

(5)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

(6)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个体工商户只需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截止到最新所有名单)。

(8)供应商(含代理产品制造商)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投标人名单。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10)限中要求:为避免供应商大量中标后因供货能力不足而无法保证按期交货限制中标数量,供应商可以同时报名多个包,但只能限中1个包。

限中规则:当某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同时评标综合得分最高时,则优先将预估金额较高的N个标段推荐其中标(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N”的数量)。投标金额相同时,评标委员会对其综合得分高的标段推荐中标。如综合得分也相同,对其商务技术标得分高的标段推荐中标,如商务技术得分也相同,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集体投票方式确定,同一投标人累计被推荐中标的标段数量达到规定的限制中标最多数量,则该投标人在剩余标段的投标只参加评审,不参加排序(排序为空)和推荐中标。

专用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提供投标承诺书,承诺书中应包含(①承诺中标后在所中标段的旗县设立属地仓储点;②承诺中标后配置至少 1名配送人员(具有有效的健康证) 及至少1辆专用配送车辆);③确认全部所供货物均为保质期内的正品)格式见公告附件。

(3)供应商提供食品安全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0月31日下午17:00下载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所需资料

需提供下列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如资料不全,拒绝接收)

(1)供应商信息表(详见公告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公告附件2);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有效的营业执照);

(4)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说明;

(5)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相关证明资料;

(6)响应真实性承诺书(详见公告附件3);

(7)供应商通用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

(8)供应商专用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提供专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必要时需提供网页查询真伪截图及网址链接);

注:A、上述要求要求是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B、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竞标/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标/中标单位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C、以上所有资料的扫描件必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如发现提供报名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D、如本次采购产品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的,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实施规则》要求完成自我评价的,需提供“自我声明”扫描件。

E、报名资料如无法查真,需由供应商提供有效查询路径,在报名阶段,对供应商的资质、业绩等资格要求进行严格的真实性核查;经核实存在资格证明材料造假或信息不实的,采购人将按照公司《物资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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