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招标人现有运行煤场一座(设计存煤量14万吨,拓展后极限存煤量21万吨),临时煤场一座(距离运行煤场1.2km,存煤量25万吨),老厂煤场一座(距离运行煤场2km,距临时煤场0.8km存煤量1.2万吨)。招标人因设计的运行煤场存煤量较小,不能满足政府和上级公司电煤“丰存枯用”的需求,在运行煤场不能容纳所采购的电煤时,部分电煤只能暂时转运至临时煤场或老厂煤场堆放,需要使用时再由临时煤场、老厂煤场转回运行煤场。
2.1.2本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采购标的的运输服务范围为2024年度电煤的装卸、转运、堆码、压实、整形、覆盖、转运线路清洁及洒水降尘等服务。运量情况:预测2024年转运电煤约62万吨,具体数量以招标人实际电煤转运量为准。运输途径及距离:1.运行煤场到临时煤场(往返),运距1.01Km;2.运行煤场到老煤场(单运),运距1.59Km;3.临时煤场到老煤场(往返),运距0.58km。
2.1.3服务期限:拟定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煤炭转运或货物运输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24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3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