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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置物产服务(北京)有限公司40号院及总部基地大楼综合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27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1. 招标条件本华置物产服务(北京)有限公司40号院及总部基地大楼综合物业服务项目,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置物产服务(北京)有限公司40号院及总部基地大楼综合物业服务项目,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置物产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名称:学院南路40号院综合物业服务项目

座落位置: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40号院

名称:总部基地大厦综合物业服务项目

座落位置: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7区8号楼。

2.2服务内容:40号院及总部基地大楼综合物业服务项目。

2.3服务期:二年。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服务范围包括总部基地、40号院管理处总面积13843.84㎡的综合物业服务,为上述区域提供前台会议服务、保洁服务、工程维修服务、中控值守服务等。其中,总部基地管理处需外包人员28人,40号院管理处需外包人员28人,共计56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有关部门认定的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物业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3.2.2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4日15时起至2023年12月1日17时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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