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江西邮政吉安仓储作业外包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纸质化并行采购。
- 项目名称:江西邮政吉安仓储作业外包采购项目
- 招标编号:TC239X072
- 采购预算:项目年预算为90万元,各阶梯外包控制单价及预估数量详见“江西邮政吉安仓储作业外包采购明细表”,最终支付费用按“Σ〖各阶梯业务外包中标不含税单价(1+税率)×对应阶梯业务外包数量〗”据实结算,采购人不承诺实际采购的数量。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采购内容 (品目) |
控制单价 (元/件,不含税) |
年预估量 (万件) |
年预估金额 (万元、不含税) |
|
吉安仓储作业外包 |
8000(含)以下 |
0.188 |
137 |
25.82 |
8000-10000(含) |
0.184 |
154 |
28.27 |
|
10000-20000(含) |
0.174 |
113 |
19.65 |
|
20000-30000(含) |
0.171 |
33 |
5.63 |
|
30000-40000(含) |
0.169 |
28 |
4.73 |
|
40000-50000(含) |
0.168 |
25 |
4.20 |
|
5万以上 |
0.166 |
10 |
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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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90 |
备注:按月取日均数,以到达量为分档结算依据,即当月邮件日均处理量达到哪个档,当月全部邮件就按该档对应结算单价进行结算。
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即1个标包采购。
5、其他内容:
5.1 费用构成:本项目外包服务单价为包干单价,即外包服务单价包括但不仅限于外包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服装费、福利费、交通费、食宿费、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投标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自行承担。中标供应商应出具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等额完税发票(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5.2 付款方式:按月结算,中标供应商于下月10日内提交上月外包服务费结算和考核明细表,经需求单位核对无误,且按考评细则考评后,由中标供应商提交付款申请和全额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求单位收到上述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外包服务费(考核细则由需求单位与中标人另行协调制订)。
5.3 履约保证金或保函: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需向需求单位(合同签订甲方)提交预估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在合同履行完毕后30日内返还。
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履行职责或服务质量考核情况未能达到采购方要求,在采购方下达《整改通知书》后,中标供应商未按约定时间完成整改的,采购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中标供应商每出现1次未按约定时间完成整改,采购方扣罚履约保证金的10%;
(2)中标供应商累计出现3次或以上未按约定时间完成整改,采购方有权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3)中标单位弃标或存在任何形式的转包行为,一经发现招标单位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关系,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5.4 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5.5 服务
6、投标人资格条件:
6.1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业主采购准入限制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提供:投标人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
6.3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提供:
①投标人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4 投标人须具有被授予合同的履约能力
提供: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如业务外包或劳务外包或人力外包)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近3年的继往同类(“仓储”或“集包”操作外包)业绩合同,并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服务内容页等)
6.5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缴纳近半年任一个月税收(增值税,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社保的凭证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注册时间未满半年的,提供缴纳注册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税收、社保的凭证。
6.6 投标人须承诺:
(1)招标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中标后,在与采购方签订合作协议时,自愿遵守采购方向中标人提出的业务外包安全管理责任及相关规定;
(3)没有被业主列入采购准入限制名单;
(4)中标后,就本项目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中标后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转包和分包。
提供:投标人逐项出具承诺书加盖公章。
6.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
提供:投标人出具非联合体投标申明函加盖公章。
7、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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