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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二期200万千瓦)光伏治沙示范区光伏区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28     浏览:0    
核心提示:1.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中卫3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二期200万千瓦)光伏治沙示范区光伏区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
  1. 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中卫3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二期200万千瓦)光伏治沙示范区光伏区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中卫 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中卫3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二期200万千瓦)光伏治沙示范区位于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腾格里沙漠东南部。本次招标光伏区一标段、二标段EPC总承包项目,两个标段容量约400MW。
2.1.2招标范围:
一标段: 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中卫3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二期200万千瓦)光伏治沙示范区一标段项目,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交流侧容量 200MW,包含但不限于“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中卫200万千瓦光伏项目光伏治沙示范区EPC总承包一标段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等(当双方就组件结算价格不能达成一致时,甲方有权甲采甲供,并相应扣减投标报价中相应部分价款;或按照甲方与组件供应商确定的价格书面文件,由乙方与相应组件供应商直接签订供货合同,乙方应无条件支持)。(一)光伏场区施工:1)光伏场区所有设备采购;2)光伏场区所有土建施工,包含场区所有场平、桩基基础、箱变基础、道路和围栏等;3)光伏场区所有安装工程;4)光伏场区试桩试验、完工后所有桩基试验、所有设备调试及各项检测;5)包含但不限于负责招标范围的前期手续、质监验收、并网验收、设备监造(经招标人认可的监造单位)、保护定值计算(含计算书)、涉网试验、调度自动化、消防验收、涉及电力线路、公路等交叉跨越、钻越等审批手续办理、停送电手续办理、涉及线路的林草、土地手续办理,占地、地上附着物拆除、坟地补偿、青苗补偿、阻工协调等所有手续办理,水保验收、环保验收、安全验收、职业健康卫生、防雷接地、档案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包含现场一致性核查、快频调试等)等;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并承担相关费用;6)植被保护:按照设计方案对植被先隔离,再施工,全面保护,逐步验收;每日检查植被保护措施落实和植被损坏情况,及时纠偏;7)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及工程量清单;8)负责光伏区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及验收服务。9)按照招标人要求,根据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定期收集影像资料并完成影像资料的剪辑制作,项目竣工后随档案资料一起移交;10)优化植被保护措施,选择典型区域开展原生态(移动沙丘)与光伏区场平后的生态修复对比研究,打造“沙戈荒”新能源基地生态修复样板工程;11)植被保护和生态修复方案总体思路是保护为先、恢复为主,在能开展施工的条件下最大限度的保护植被,并通过科学的生态修复措施显著提升原固沙植被的生态系统功能,以期达到高水平的植被保护和高质量生态修复的目标。
二标段:中卫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中卫3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二期200万千瓦)光伏治沙示范区二标段项目,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交流侧容量 200MW,包含但不限于“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中卫200万千瓦光伏项目光伏治沙示范区二标段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等(当双方就组件结算价格不能达成一致时,甲方有权甲采甲供,并相应扣减投标报价中相应部分价款;或按照甲方与组件供应商确定的价格书面文件,由乙方与相应组件供应商直接签订供货合同,乙方应无条件支持)。(一)光伏场区施工:1)光伏场区所有设备采购;2)光伏场区所有土建施工,包含场区所有场平、桩基基础、箱变基础、道路和围栏等;3)光伏场区所有安装工程;4)光伏场区试桩试验、完工后所有桩基试验、所有设备调试及各项检测;5)包含但不限于负责招标范围的前期手续、质监验收、并网验收、设备监造(经招标人认可的监造单位)、保护定值计算(含计算书)、涉网试验、调度自动化、消防验收、涉及电力线路、公路等交叉跨越、钻越等审批手续办理、停送电手续办理、涉及线路的林草、土地手续办理,占地、地上附着物拆除、坟地补偿、青苗补偿、阻工协调等所有手续办理,水保验收、环保验收、安全验收、职业健康卫生、防雷接地、档案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包含现场一致性核查、快频调试等)等;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并承担相关费用。6)植被保护:按照设计方案对植被先隔离,再施工,全面保护,逐步验收;每日检查植被保护措施落实和植被损坏情况,及时纠偏;7)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及工程量清单;8)负责光伏区项目工程期间的安保相关服务(包括门房保安、进场道路至升压站视频监控系统、石油管道防护、展示牌制作、项目部垃圾清运等相关服务)及大门口位置设置起落挡杆,宽度满足施工、运输车辆同行需要,大门口设人员同行闸机通道10个;9)根据招标人需求,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分阶段制作光伏区项目所需宣传展板、横幅(包括但不限于展板、横幅的制作、安装、维护,直至项目竣工)。10)按照招标人要求,根据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定期收集影像资料并完成影像资料的剪辑制作,项目竣工后随档案资料一起移交。11)优化植被保护措施,选择典型区域开展原生态(移动沙丘)与光伏区场平后的生态修复对比研究,打造“沙戈荒”新能源基地生态修复样板工程;12)植被保护和生态修复方案总体思路是保护为先、恢复为主,在能开展施工的条件下最大限度的保护植被,并通过科学的生态修复措施显著提升原固沙植被的生态系统功能,以期达到高水平的植被保护和高质量生态修复的目标。
2.1.3计划工期:本项目70日内全部竣工投运,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1.4工程质量要求:
(1)承包人保证其完成的工程是完整的、准确的和没有缺陷的;并且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与性能要求,满足预期的用途;符合行业的良好惯例。
(2)承包人保证其工作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国际标准、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规范,且满足获得无条件限制生产许可的所有要求。
(3)承包人保证其人员具有为其委派任务所需要的相应的能力、资格和经验,并保证他们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职责。如果承包人未能履行其质量保证义务,招标人有权委派第三方履行此类义务,承包人承担全部由此产生的费用。
(4)本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公司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等有关规定。
(5)承包人应接受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监理和招标人的质量监督。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00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p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p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04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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