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峰口长城保护展示利用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喜峰口长城保护展示利用项目已由迁西县行政审批局 以迁审投资审字【2022】24号、 迁审投资审字【2022】69号、 迁审投资审字【2023】41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迁西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喜峰口长城保护展示利用项目监理;
2.2建设地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一座现代化数字展示馆,建筑占地面积:1113.35㎡,甬道及平台占地面积:1371.83㎡ 新建室外桥梁占地面积:31.5㎡。卸货平台下污水池建筑积:72.25㎡地上单体建筑面积 3315.38㎡,地下单体建筑面积:483.29㎡,单体总筹筑面积:3798.6㎡。主要建筑为1栋3层方形建筑,内设长城系列馆室等。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最高限价:300000.00元 。
2.6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保修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2.7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9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招标。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0%。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3.5评标时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评标时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评标时未被列入“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评标时未被列入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