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能源公司集控中心扩容改造及站端数据质量提升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目前新能源公司集控中心具备对湖北省内场站的远程监视功能,根据新能源公司发展规划,预计到“十四五”末数据点位达到1000万数据点。同时,有7个省外项目需要接入集控,这就要求新能源场站智能化集控平台不仅可以实现对湖北省内的场站监控,还要对省外的场站实现监视。
由于公司项目比较分散,公司装机规模不断增加,短时间内管理人员难以集中设置,本着实现对湖北省内外公司所辖的风电、光伏、储能电站等新能源电站实行远方集中监视,实现“远程集中监控、现场少人值守,集中检修支持,统一规范管理”的科学管理模式,需要对现有的集控中心进行改造,并将省外项目接入集控中心,实现对省内外场站的远程监控(视)、统一管理。主要包括:
(1)对现有安全I区和Ⅱ区设备进行软硬件扩容,提高数据接入和历史存储性能,满足后续新增子站的接入需求,确保系统运行稳定。
(2)建设Ⅲ区数据平台,具备将湖北能源所属新能源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新能源公司现有省外项目、汉江新能源项目、西北新能源项目、双河新能源项目)接入的能力。实现各类功能,包括数据管理、生产管理、经营管理、安全管理、检修管理、指标分析、智能报表、数据共享、管理驾驶舱、智能监盘、集中监视等。制定标准和规范,统一设备标准化状态,并采取Ⅲ区平台数据治理措施,以提高数据准确性、完整性和可信度,确保数据的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
(3)计划在7个省外光伏场站I区和Ⅱ区安装采集服务器并增加集控子站转发设备,将省外光伏场站数据接入集控中心Ⅲ区数据平台。从而实现跨省电站数据的集中管理和监控,便于统一掌握各地区的运行情况和进行集中分析。
(4)对部分不满足电量采集要求的场站新增电能量采集终端,实现自动抄表功能,进行风电场SCADA国产化。同时对风机进行首发故障甄别和偏航误差校准,并对风控制策略进行优化试点。此外还将开展异常数据的自动修复、监测与原因辨识技术研究和应用,以提高站端数据的质量和可靠性。旨在保证站端数据的准确性,为全面监控和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目前装机规模:新能源公司目前总装机338.29万千瓦;湖北省内已完成17个风电场和25个光伏电站共295.79万千瓦数据接入集控中心;湖北省外安徽、江苏、山东、山西、吉林5省份的7个光伏电站共42.5万千瓦数据需要接入集控中心。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任一标段或全部标段进行投标(如多标段均进行投标,请分别制作投标文件),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2.2.1 标段一:集控中心安全I区、安全Ⅱ区扩容。
(1)对集控中心安全I区、安全Ⅱ区扩容深化设计,根据深化设计方案进行集控中心安全I区、安全Ⅱ区扩容,按照满足省内接入900万数据点所需的软硬件进行配置,软硬件需满足自主可控要求,并具有很强的可扩展性,接入场站类型包括风电、光伏及储能电站等;
(2)考虑到原集控中心已经清晰明了的分区采集各数据,实现了相应功能。对于原集控中心安全I区、安全Ⅱ区进行软硬件扩容,提升数据接入及历史存储性能。原已接入集控中心的场站数据需全量接入扩容后的系统。
(3)完成原金风科技及现有南瑞继保集控系统历史数据迁移工作,确保历史数据完整衔接;
(4)完成集控中心安全I区、安全Ⅱ区历史数据库国产化替换及数据迁移工作;
(5)集控中心安全I区、安全Ⅱ区免费对外开放全量数据,提供不少于两个第三方系统API接口,并完成集控中心安全I区、安全Ⅱ区数据转发至集控中心安全Ⅲ区;
(6)按招标人要求完成现有机房扩容工作;
(7)完成标段三站端数据质量提升后数据的接入工作;
(8)完成集控中心安全I区、安全Ⅱ区网络IPV4/IPV6双栈部署;
(9)完成7项成果:
(a)完成相关研究论文1篇,并在核心及以上期刊(中文核心、科技核心、EI、SCI等)发表;
(b)申报实用新型专利2项,并获得最终授权(知识产权第一权利人由招标人指定);
(c)申报发明专利1项,并获得最终授权(知识产权第一权利人由招标人指定);
(d)提交系统数据字典1项;
(e)提交集控平台数据编码规范1项;
(f)提交平台自研数据库及系统源代码;
(g)提交新能源场站接入集控中心标准1项。
(10)质保期4年(包含质保期内的运维服务)。
2.2.2 标段二:集控中心安全Ⅲ区数据平台研究开发及省外项目接入。
(1)对集控中心安全Ⅲ区平台深化设计,根据深化设计方案进行改造并扩充相应软硬件,Ⅲ区数据平台充分融合风光储项目结构化、非结构化、实时数据建设统一的风光储数据中台,承担数据存储中心、共享中心、计算中心、分析中心、服务中心职能,提供数据分析计算、通用模型算法、可视化组件的相关服务。满足新能源场站数据治理、生产管理、指标分析、智能报表、数据共享、智能监盘、管理驾驶舱、集中监视等专业性业务的需求。
(2)平台设计应具有良好的开放性,免费对外开放全量数据,提供不少于两个第三方系统API接口,以满足新能源场站多业务的集成和应用不断发展的需要,能集成后续建设的新能源工业互联网平台(智能故障诊断、智能应用等);
(3)完成数据平台数据库的采购及部署,数据库数据格式和编码规则需符合三峡集团或湖北能源的相关要求,并完成集控中心安全Ⅲ区历史数据库国产化替换及数据迁移工作;
(4)数据平台按照满足接入1000万数据点所需的软硬件进行配置,软硬件需满足自主可控要求,并具有很强的可扩展性,接入场站类型包括风电、光伏及储能电站等;
(5)实现智能告警功能,能基于实时数据进行故障辨识定位及故障统计、报警,并自动推送至集中监视平台与生产管理平台;建立科学合理的指标分析与考核体系,能准确计算并直观呈现资源、电量、设备可靠性、能耗、成本控制等关键指标;实现数据统计分析与报表自动生成功能,统计分析与报表功能应能自由选择统计数据,能设置查询的不同时间颗粒度和查询的设备、场站、区域公司、公司等范围;实现生产管理功能,具备运维管理、设备管理、物资管理、安全管理文档管理等功能,能自动推送安全I、II、III区系统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故障及告警、电量数据、设备状态信息等);实现全国级集中监视(含全国级、公司级、各分支机构级、场站级监控画面定制),支持新能源电站的综合展示,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场站在中国地图的位置,实时场站发电,历史及预测发电小时曲线等数据;
(6)按招标人要求建立统一门户,纳管集控中心Ⅲ区系统,实现统一认证登录。门户与三峡集团OA实现单点登录,并集成至三峡行云APP;可同步三峡集团OA系统用户信息,具备用户参数配置,权限设置,在线用户管理等功能;
(7)提供开发者门户及应用管理门户功能,以实现针对自主开发场景、应用管理等场景的整体支撑;
(8)协调安全I区、安全Ⅱ区厂商开放数据接口,汇总全国各区域场站的数据,并完成对接调试和集成。系统通讯采用标准通讯规约并免费配合现有子站及后续新增子站接入调试厂家完成联合调试。系统建成后免费为招标人其他系统开放数据并提供相应接口,免费配合完成其他系统的接入调试工作等;
(9)完成集控中心安全Ⅲ区网络IPV4/IPV6双栈部署;
(10)按招标人要完成新能源电站(风电、光伏、储能电站等)升压站、风机、逆变器、储能装置等设备标准化状态治理工作,实现设备状态的统一规范管理;
(11)对接入平台的数据开展数据治理研究,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数据治理工具,完成数据质量评估和治理,并促进数据质量及相关业务流程的优化和改进;
(12)按招标人要求建立数据治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数据采集标准(采集环境标准、通讯规约标准、传输存储标准、生产数据编码标准等)、模型建模标准(设备测点标准、设备状态标准、故障分类标准等)和数据管理标准(数据资产目录标准、数据接口标准、数据服务标准等)三大类标准,制定数据质量管理规范;
(13)具备将湖北能源所属新能源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新能源公司现有省外项目、汉江新能源项目、西北新能源项目、双河新能源项目)接入的能力;
(14)本期需完成新能源公司现有7个省外光伏电站数据接入工作,完成省外各子站实时生产数据接入、生产管理系统接入、视频监控系统接入、调度电话系统接入等。包括但不限于省外各风(光)电场子站系统的现场勘察、设计优化、施工方案编制、施工准备、硬件设备、操作系统、应用软件、辅助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组屏、安装、调试、保管、性能试验;
(15)协调7个省外光伏电站所涉及电网公司、设备及系统厂商数据开放接口,并安装、调试和集成;涉及多家单位共有资产的变电站,协调共有资产部分的数据接入问题;
(16)新系统建成后完成集控中心三级等级保护测评及问题整改工作;7个省外光伏电站接入后应满足网络安全防护要求,确保能通过等保测评;
(17)完成8项成果:
(a)完成相关研究论文1篇,并在核心及以上期刊(中文核心、科技核心、EI、SCI等)发表;
(b)申报实用新型专利2项,并获得最终授权(知识产权第一权利人由招标人指定);
(c)申报发明专利2项,并获得最终授权(知识产权第一权利人由招标人指定);
(d)申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并取得登记证书1项(著作权人由招标人指定);
(e)提交新建系统数据字典1项;
(f)提交数据平台数据编码规范1项;
(g)提交平台自研数据库及系统源代码;
(h)提交新能源公司数字化智慧化转型的总体规划报告1项。
(18)质保期4年(包含质保期内的运维服务)。
2.2.3 标段三:站端数据质量提升研究及试点应用。
(1)开展风机数据质量提升研究:通过异常数据监测与原因辨识技术研究和风电机组多源数据动态压缩算法研究,实现站端异常数据自动识别与修复;
(2)按招标人要求在指定场站安装电能采集终端及网卡设备,采用IEC102非实时规约直采遥脉的方式进行电量数据采集传输,保留电量数据原始时标,同时将数据转发给集控中心;
(3)在齐岳山二三期风电场开展风机SCADA国产化软硬件升级及风机首发故障甄别技术研究,优化主控程序,在主控停机时刻及时定位主要故障信息。同时采用标准协议,根据约定点表,将数据转发给集控中心;
(4)完成齐岳山二三期风电场33台风机的偏航误差校准;
(5)完成4项成果:
(a)编制《新能源风电场生产数据质量提升研究及试点应用》技术研究报告1份并提交给招标人审核。
(b)申报发明专利共计4项,并获得最终授权(知识产权第一权利人由招标人指定)。
(c)完成相关研究论文3篇,并在核心及以上期刊(中文核心、科技核心、EI、SCI等)发表。
(d)提交本项目第三方鉴定报告、第三方评审报告各1份,并协助招标人申报科技创新成果。
(6)质保期2年。
2.2.4 本项目不包含湖北省外新能源子站接入集控中心所需的通信链路宽带租赁费,投标人应配合通信链路的调试工作。
2.3 工期及交货要求
3个标段计划工期均为一年,各节点工期及交货要求详见技术标准和合同要求。
2.4 其他
(1)标段一:依据中标结果,中标人与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2)标段二:依据中标结果,中标人与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及各项目单位(子公司)分别签订合同。
(3)标段三:依据中标结果,中标人与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及各项目单位(子公司)分别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标段一:集控中心安全I区、安全Ⅱ区扩容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完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地市级及以上电网调度自动化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系统集成业绩或具有总装机100万千瓦以上的新能源集控项目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系统集成业绩(需包含风光混合接入或风光储混合接入),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相关完/竣工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电气类或电子类或机电类或通信类等相关专业);
②如果投标人同时投多个标段,每个标段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相同。
(4)财务要求:/。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
标段二:集控中心安全Ⅲ区数据平台研究开发及省外项目接入
(1)资质条件: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须具有CMMI3级及以上资质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完工时间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具有2个及以上电力行业数据平台(电力行业智能化建设项目或电力行业数据中心或电力行业大数据平台或电力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或电力行业数据中台或电力行业云平台项目)业绩(需包含风光混合接入或风光储混合接入),其中至少有1个总装机50万千瓦及以上,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相关完/竣工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电气类或电子类或机电类或通信类等相关专业);
②如果投标人同时投多个标段,每个标段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相同。
(4)财务要求:/。
(5)信誉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
标段三:站端数据质量提升研究及试点应用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完工时间为准),具有2个及以上数据治理项目业绩或2个及以上电力监测数据分析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50万元,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相关完/竣工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电气类或电子类或机电类或通信类等相关专业)或讲师/助理研究员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如果投标人同时投多个标段,每个标段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相同。
(4)财务要求:/。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
3.2 联合体投标相关要求:
①本项目标段一、标段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②本项目标段二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3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9时整至2023年12月6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
经营性备案证号(京ICP证070736号,工商注册号01020200804290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