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4-230352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物资招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预应力管桩材料一批,使用项目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武昌段)工程板桥停车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使用人”),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采购人将选择以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或其全资子公司致恒(重庆)供应链 等公司的名义,与入围成交人签订相应的采购合同,竞标响应人必须予以接受和无条件配合。
致恒(重庆)供应链 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是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集中采购、建材贸易、仓储、供应、配送、物流加工一体化供应管理平台和实施主体。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
轨道交通12号线为武汉市轨道交通线网中唯一的环线,连通武汉三镇,串联了硚口、江汉、江岸、青山、洪山、武昌及汉阳共7个行政区域,经由武昌火车站和汉口火车站并与十多条地铁线路实现换乘。线路全长约59.9km(全地下线路),共设车站37座。全线共设一段两场,丹水池车辆段、板桥停车场、复兴村停车场。其中板桥停车场负责本线部分配属列车的停车列检任务,兼有试车线及接车功能。本线考虑分三期开通,武昌段为一期,汉口段为二期,汉阳段为三期。
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武昌段)工程板桥停车场施工总承包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武昌段工程范围包括:科普公园站(不含)~青菱站(含),含板桥停车场及其出入线,线路长度约22.0km(全地下线路),共设车站14座。线路起于科普公园站(不含),经由园林路-团结大道-沙湖大道-东安路-武昌火车站-平安路-白沙三路,终于青菱站(含)。武汉地铁12号线(武昌段)工程属于武汉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中环线的一部分,是远景轨道交通线网“环+放射”骨架结构中的重要一环。线路长度约22公里,共设车站14座,全部为地下线路。新建板桥停车场利用线网控制中心,板桥停车场选址位于武汉市洪山区板桥村,具体位置为南湖大道以南、李纸路以东、野芷湖南路以北、武汉城市学院以西的地块内。用地呈南北向的长条形,南北长约1135m,东西宽约为490~570m。板桥停车场建设用地面积为21.3公顷。板桥停车场设运用库(含停车列检库、周月检库、不落轮镟库及附属用房)、洗车库、工程车库、综合楼、混合变电所、污水处理站、门卫(2个)、公安派出所等建筑单体,还包括附属构筑物,如架车机基础、镟轮基础、检查地沟、整体道床、电缆管沟等。
2、竞标范围: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武昌段)工程板桥停车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项目施工所需预应力管桩采购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本次竞标总量240000m,各规格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混凝土预应力管桩 | PHC型-400-AB-95 | m | 152752 | 1、桩径:400mm2、壁厚:95mm3、混凝土强度等级:C80 |
2 | 混凝土预应力管桩 | PHC型-500-AB-125 | m | 5816 | 1、桩径:500mm2、壁厚:125mm3、混凝土强度等级:C80 |
3 | 混凝土预应力管桩 | PHC型-800-AB-130 | m | 81432 | 1、桩径:800mm2、壁厚:130mm3、混凝土强度等级:C80 |
合计 | 240000 |
以上竞标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竞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竞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竞标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合同执行过程中,本标实际采购的规格型号、数量、供货进度及结算支付,均以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及实际交货验收量为准,该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将存在差异。
4、交货时间:
计划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至本工程供货结束,按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
6、质量要求:
(1)预应力管桩桩体构造、配筋以及桩体强度等应满足《预应力管桩技术标准》JGJ/T406-2017、《预应力管桩图集》23G409 等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地下水对混凝土具有微腐蚀性,预制管桩尚应依据《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GB/T50476-2019)以及《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2018)等有关规范要求,选用抗腐蚀的水泥及掺合料,管桩抗渗等级不应低于P12,管桩混凝土及桩身防腐要求应符合《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技术标准》(JGJ/T406-2017)中表3.0.9-1和表3.0.9-2的规定,且最外层钢筋的混凝土净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5mm。竞标响应人需提供最新的原材料(水泥、粉煤灰、砂石料、减水剂)和相应规格预应力管桩的第三方检验报告。
(2)施工质量应按《预应力管桩技术标准》JGJ/T406-2017、《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GB13476-2018执行。
(3)当以上规程、规范、标准发生更新时,以最新版的要求为准。
7、货款支付方式:先货后款,结算月次月支付当期结算款的80%;结算月后第3个月支付当期期结算款的17%;剩余的3%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12个月)后30天内,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支付。
采购人采用现汇支付、银行票据或供应链金融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农行保理e融、工行云信、民生信融e)、招商银行(付款代理、招行云证)、平安银行付融通、电建保理(电建融信工行、电建融信农行、电建融信建行、保理公司)等支付,供应链金融产品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如因业主工程款支付滞后,导致项目部延期支付货款,报价人应予以理解,货款的拨付可以顺延,顺延的货款不支付利息,同时乙方应解决供货问题。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为预应力管桩生产制造企业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竞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唯一授权函的原件,且代理商和代理生产厂家不得同时投标。
3.竞标响应人应具有工程建设项目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在2020年至今期间的预应力管桩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竞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在“”(以下简称“集采平台”)未被 成员企业、采购人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
6.本次竞标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投标;
7.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