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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南沙国数算力网络枢纽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05     浏览:1    
核心提示:广州云产业园大南沙国数算力网络枢纽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州云产业园大南沙国数算
  广州云产业园大南沙国数算力网络枢纽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云产业园大南沙国数算力网络枢纽中心项目已由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备案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猛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州猛龙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州云产业园大南沙国数算力网络枢纽中心项目(一期)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和工程建设地点: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云产业园大南沙国数算力网络枢纽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岳溪村白沙湖地段。

2.2工程建设规模:新建1号厂房及室外柴油机油库,总占地面积35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076平方米,其中1号厂房占地面积2624平方米,建筑面积13120平方米,室外柴油机机及油库占地面积956平方米,建筑面积956平方米。1号厂房东西最大跨度82.3米,南北最大跨度32.2米。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3,367.45万元,

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65万元,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3202.45万元。

2.3计划工期: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

2.3.1设计工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3.2施工工期:320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2.4.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4.2招标内容:广州云产业园大南沙国数算力网络枢纽中心项目的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等后续所有设计和现场驻场服务工作,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项目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4.2.1设计及相关工作: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并通过审查、配合施工图预算审查、深化设计、设计变更、配合竣工图编制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等工作。

2.4.2.2施工及相关工作: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运输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包括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措施、外水外电配套建设施工、调试、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依法设立,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5.1工程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设计任务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或已备案的香港企业。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5.2工程施工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施工任务方):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注:(1)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2)工程施工资质要求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两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的施工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6.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3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3.6.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以承接相应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为准、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各方、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方为准)。

3.6.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3.7对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3.7.1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承接设计任务方提供)要求: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壹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提供香港建筑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师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复印件。

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

3.7.2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7.3专职安全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承接施工任务方提供)要求: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3.8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一规定的格式及内容签署《投标人声明》。

3.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其无效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3.10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5日9时30分至2023年12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主办方凭以上资料及已签订的联合体协议复印件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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