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黔西市乡镇供水特许经营权项目已由黔西市发改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招标人为黔西市金财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黔西市行政辖区范围 。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盘活资产为7个供水厂及取水设备、输水管网等供水设施,供水厂分别位于大关、观音洞、金碧、甘棠、协和、重新、林泉等7个乡镇,服务黔西市19个乡镇用水。
2.3项目总投资:28782.06万元;本次招标金额6704.46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6540.48万元,工程设计费124.74万元,工程勘察费39.24万元。
2.4计划总工期: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勘察服务期30日天,设计服务期 60 日历天,施工(含设备采购)工期27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2.5.1勘察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工程地质勘察服务全部内容,含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提供经审查合格的地勘报告,以及后期的各项技术服务等。
2.5.2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提交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后续技术服务、参与各阶段的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
2.5.3施工招标范围:本项目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含设备采购及安装)、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等全部相关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勘察: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4)施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受限制,自行协商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的制作和上传,开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3.4 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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