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公司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消防设备采购及安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1)枕头坝二级水电站
枕头坝二级水电站为枕头坝河段两级堤坝式开发的第二级,其上一级为已经投产发电的枕头坝一级水电站,下游相邻为计划建设的沙坪一级水电站。枕头坝二级水电站坝址河段位于金口河区上游大漩头至张村沟之间,坝址距张村沟沟口约300m,左岸有G245国道通过,距离乐山市130km,成都256km。
电站采用河床式开发,总装机容量300MW,装设6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额定水头12.1m,最大水头15.8m,最小水头6.3m。电站以500kV电压等级接入电力系统。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设计。
本工程首台机组发电时间为2025年9月,此后5台机组间隔2个月陆续发电。
(2)沙坪一级水电站
沙坪一级水电站位于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境内,坝址位于野牛河河口上游约1km处的大渡河干流上,距金口河城区约7km。本工程是大渡河干流22级水电梯级开发中的第20个梯级的第一级,上游为枕头坝二级水电站,下接沙坪二级水电站,距枕头坝二级水电站坝址、沙坪二级水电站坝址分别为9.0km和13.5km。电站位置靠近四川腹地,距成都和乐山直线距离分别约178km和70km,交通里程分别约237.5km和145km。工程区现有G245国道可达坝址区右岸,对外交通便利。成昆铁路从坝址左岸以明线形式经过。乐山以上的大渡河中游河段不具备通航条件。
电站采用河床式开发,总装机容量360MW,装设6台单机容量为60MW的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额定水头14.8m,最大水头23.0m,最小水头6.6m。电站以500kV电压等级接入电力系统。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设计。
本工程首台机组发电时间为2025年9月,此后5台机组间隔2个月陆续发电。
2.1.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
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消火栓系统设备、管路、阀门,灭火器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主变水喷雾系统设备,防火阻燃材料(包括防火涂料、堵料及隔板等)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的采购和安装,包括各系统的调试、启动及试运行,设计联络会。按要求完成两电站消防系统报建、试验、检测及各阶段验收、整体验收、第三方图审,地方行政部门消防审查备案,完成行政许可证办理,本工程所有消防设备(含其他标段相关消防设备)联动调试、消防设备的抽检送检,所有消防设备的第三方检测等。具体招标设备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专项技术条款工程量清单。
2.1.3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2.1.3.1 交货期: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消防标承包人进场时间为2024年7月1日,合同设备交货时间根据现场机电安装情况确定,交货及安装进度必须满足机电安装标及装修进度要求,完成验收时间须满足机组启动要求。每批次设备的附属设备和备品备件随该批次主设备同时到货。
2.1.3.2交货地点:发包人不提供仓储条件,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总装机容量300MW及以上电站消防工程的安装业绩1份,且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或消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可采用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或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担任过总装机容量300MW及以上电站消防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工作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副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有效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2)技术负责人须至少具有担任过总装机容量300MW及以上电站消防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的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技术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0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12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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