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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乌海抽水蓄能电站设备监造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07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一、招标条件本乌海抽水蓄能电站设备监造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乌海抽水蓄能电站设备监造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乌海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招标公告“七、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海抽水蓄能电站设备监造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乌海抽水蓄能电站设备监造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七、其他”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3 年 12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

2、招标范围及服务期限
2.1 项目概况
乌海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境内,站址距乌海市、包头市、呼和浩特市的直线距离分别约 8km、 283km、 441km。电站规划装机容量为 1200MW,本工程为大( 1)型一等工程。电站供电范围为内蒙古电网,在系统中承担调峰、填谷、调频、调相、紧急事故备用任务。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地面开关站、下水库等部分组成。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对所监造设备的设计、工艺、制造、厂内组装、试验、检验、制造缺陷处理(含到现场后设备返厂处理)、出厂验收、包装发运及交货批次和进度进行全过程监理,监造方应根据委托方要求派出设备监造人员到供货商的设备生产制造地点进行驻厂监造、关键点见证。
设备监造范围如下:
1)驻场监造:水泵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发电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主进水阀及其油压装置、桥式起重设备、液压启闭机及其附件、固定卷扬式启闭机设备、闸门及拦污栅设备、 500kVGIS 设备、 500kV 变压器。
2)关键点见证:调速器系统、静止变频器( SFC 系统)、励磁系统、离相封闭母线、压力容器、 500kV 高压电缆、电抗器、厂用变压器。
设备监造方式在设备监造委托服务合同签订及执行过程中可根据情况进行调整。设备监造地点均为国内,国外生产无监造服务,具体位置以制造商生产安排为准。各项设备监造启动时间根据后续与设备制造商签订的三方协议为准。上述所列监造设备名称为乌海抽水蓄能电站在该名称下包含的所有相关设备。
2.3 项目服务期:本项目设备监造服务时间为监造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内全部监造设备投入商业运行、监造资料通过委托方验收后 3 个月止。乌海抽水蓄能电站计划 2028 年 2月首台机组投产, 2028 年 11 月全部机组投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或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设备监理单位甲级资格(电力工业:水力发电站设备);
( 2)业绩要求: 201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已完成或正在服务期的单机容量不小于 300MW 的抽水蓄能电站水泵水轮机、发电电动机、进水阀监造业绩,以及 500kVGIS 设备、 500kV 变压器、起重设备、水工闸门设备监造业绩(以上业绩可以不在同一个合同,要求提供合同或其他能清晰显示业绩的文件资料作为证明材料);
( 3)人员要求:
1)拟派总监造工程师:应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现注册单位应为投标人单位),且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 10 年以上设备监理工作经验; 201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电站总装机容量不小于 1000MW 且单机容量不小于 300MW 的抽水蓄能电站或常规水电站设备监造管理经历,且担任总监造工程师及以上职务(须提供合同或其他能够清晰显示其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 2023 年 1 月以来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纳及相关证明材料)。
2)拟派专业监造工程师:①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 5 年以上设备监理工作经验;②2013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电站总装机容量不小于1000MW 的常规水电站或抽水蓄能电站设备监造经历(须提供合同或其他能够清晰显示其业绩的证明材料;提供 2023 年 1 月以来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纳及相关证明材料)。
( 4)财务要求:近 3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财务无两年连续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范围内。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6 日 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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