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79/18-QT-290)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内蒙古能源 相关招标项目汽车入厂煤验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二次招标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600MW亚临界燃煤机组工程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设计工期15天,设备生产周期60天,设备安装周期75天,设备调试期30天。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79/18-QT-2902 汽车入厂煤验收系统升级改造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配合性能试验、试运行、消缺、最终交付和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5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汽车入厂煤验收系统升级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应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应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应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9.9.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3项煤炭智能化采制化设备及控制系统合同业绩(每项业绩均应包含自动采样设备、全自动制样设备、存查样系统、燃料管控系统等)。业绩证明材料应至少包括如下要求: 1)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发票、合同封面、主要工程量/技术要求/供货设备清单/改造范围及技术规格、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执行区间、合同签字和盖章页、合同双方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