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包)。
2.1.1项目概况:永靖县“十四五”关山光伏发电项目(二标段)位于永靖县隶属于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甘肃中部西南,临夏回族自治州北部,东北与兰州市接壤,属大陆性气候,生态类型有川塬区、高寒阴湿区和干旱半干旱区。本工程位于永靖县城东北约50km处,隶属关山乡,总占地面积约10.24平方公里。本工程规划装机300MW,本标段建设容量113.1MW,直流侧容量147.03MW,容配比1.3:1,采用单晶双面双玻550Wp电池组件,本标段光伏场区需配置设计满足300MW容量接入的二次系统要求。最终接入系统方式以对应本项目的专项接入系统设计及其审查意见为准。
2.1.2招标范围:永靖 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永靖县“十四五”关山光伏发电项目(二标段)光伏场区的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包括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等)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验收、培训(包括生产准备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内容。工程分界点为光伏厂区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开关柜下侧,包含电缆头制作及安装;二次系统分解点为光伏通讯接入通讯盘柜,光伏场区设备功能完善。本标段需配置设计满足113.1MW容量接入的二次系统并包含所有费用,本标段采购的光伏场区通讯、视频监控、无人机设备公用系统均按照交流侧113.1MW装机容量配置,公用系统接入一标段建设的公用系统;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工程档案整理均由一标段按照交流侧300MW整体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仅负责本标段内容。若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本项目设计内容、投标内容、设备采购内容重复采购计列,经项目监理核实与业主同意,按照投标人报价价格进行核减,报价漏项内容,均默认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具体范围见发包人要求章节。
(1)承包人负责光伏场区二标段工程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编制工作;
(2)承包人负责光伏场区工程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含箱变围栏、子阵围栏、陡坡安全防护设施);
(3)承包人负责光伏场区工程全部土建工程;
(4)承包人负责光伏场区设备及材料的安装工程;
(5)承包人负责光伏场区工程物资订货、收货及保管;
(6)承包人负责光伏场区工程安装调试工程;
(7)承包人负责项目手续及合规配合;
(8)承包人负责项目用地手续办理;
(9)承包人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服务;
(10)承包人负责管控系统服务;
(11)承包人负责验收服务;
(12)承包人负责涉网试验及评价;
(13)承包人负责配合并网服务;
(14)承包人负责基础设施服务;
(15)承包人负责项目联合启动试运作服务;
(16)承包人负责建筑工程包括工程内容及规模范围内所有涉及三通一平、负责协调停电钻、跨越相关事宜;
(17)承包人负责配合电网接入相关、接入及调试等工作;
(18)承包人全面负责工程的各项工作并建立相关组织机构并对总承包范围内的安全、质量、工期、造价和水保、环保、档案、卫生防疫、消防、工程规划核实等负全面责任。配合业主单位办工程建设四证一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负责竣工后项目后评价工作;
(19)承包人负责按照 企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管理基本规范(竣工前能够通过集团一级标准化验评)及标准在本工程范围内设置等功能性、警示性等外观标识标牌。企业文化标识牌、场区落地大LOGO、必要的装饰工作;
(20)承包人负责满足集中监控(兰州)接入要求;
(21)承包人负责施工外来电源;
(22)项目执行过程中,如电网公司为区域电网安全、运行控制提出的其他新要求。功能、物料不能满足新要求,优先采用升级、功能补全的方式来处理;
(23)承包人负责完成光伏场区全域视频监控覆盖,建设生产数据处理分析平台终端设备,完成全域(包含线路)无人机巡视检查及易发地质灾害地点实施监测预警。其中视频监控与无人机巡检系统、地质灾害监测系统公共端由一标段负责,承包人负责本段内硬件设备采购及设备接入工作。
(24)承包人负责举办项目开工仪式,带电投产仪式。负责承担一切相关费用;
(25)承包人负责负责在发包人集团基建管理系统填报各项数据,每周代表发包人参加政府、工业发包人组织的调度会,并将负责相关会议精神贯彻执行;
(26)分包单位进场前,承包人必须与其签订安全责任状。项目实施过程中,每周邀请监理单位,对项目各个作业面及分包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
(27)承包人负责光伏场区光功率预测、通讯设备、视频监控等二次设备接入330kv升压站;
(28)承包人负责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承包人负责技术监督检查及验收;
(29)承包人负责规定需要开展的相关工作,如场区道路、土地复垦等;
(30)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期、生产准备期施工场区内所需的宣传标语以及生产准备工作。竣工前须通过国家能源集团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
(31)承包人负责监控系统备份、迁移工作。
(32)工程阶段各项政府审批、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含会议费、专家咨询费等)、政策处理、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验收、第三方质量监督检查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
(33)场区实现无线覆盖4G/5G,视频监控信号通过现场5G向发包人监控中心回传。光伏场区监控系统规格:每个子阵部署2台可视及时通讯球机。箱变、光伏子阵设备必须按照相关规范配置防护围栏,并能够被摄像头清晰监控;
(34)承包人须按照发包人要求配置功能完备的无人机巡视系统、生产数据智慧运维系统等;
(35)提供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36)电缆及电缆终端须送至第三方机构检验;
(37)未尽事宜,满足发包人相关要求,承包人必须完全服从发包人相关制度规定及发包人规划、管理要求
(38)承包人负责光伏工程所有系统设备搭建并预留足够容量接口,保证后续扩展。
详见招标文件后续章节描述。
2.1.3计划工期:计划2024年2月25日开工,全容量并网时间:2024年9月30日;总工期218天。待永靖县“十四五”关山光伏发电项目(二标段)投决通过后,合同生效;具体工期开始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但总工期不变。
2.1.4项目建设地点: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永靖县关山乡。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0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0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0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重要提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规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性判断标准如下,不符合规定的按照无效证书处理:①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14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