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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电力王渠则100兆瓦风电项目塔筒及附属设备采购(含法兰)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12     浏览: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安电力王渠则100兆瓦风电项目塔筒及附属设备采购(含法兰)招标人为长安电力靖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安电力王渠则100兆瓦风电项目塔筒及附属设备采购(含法兰)”招标人为长安电力靖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长安电力靖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长安电力王渠则100兆瓦风电项目塔筒及附属设备采购(含法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安电力王渠则100兆瓦风电项目塔筒及附属设备采购(含法兰)。

2.2项目概况:总装机容量100MW,项目场址位于榆林市靖边县城西南的王渠则镇,距靖边县城约35公里。场址区南北宽约16km,东西长约24km。场址区海拔高度在1483m-1750m之间,为黄土高原北部的黄土丘陵地带,场地开阔,地势起伏不大。靖边县内青银高速、包茂高速、307 国道、S206 省道纵横交错,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2.3招标范围:本风电项目16台6.25MW风力发电机组配套的轮毂高度为115米塔筒和内附件制造(包括塔筒与塔筒之间的法兰)及其相关的服务,包括设备的制造、组装、出厂前检验、验收、包装、运输至工地现场买方机位、现场开箱检查、安装交底、督导安装、调试、试运行、提供质量保证期服务、提供缺陷责任服务、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服务、提供有关技术资料等。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为准。

2.4采购数量:16台套塔筒及内附件。

2.5交货期:2024年3月10日前交付首批设备不低于四台,其余设备交付节点以现场施工进度为准,2024年5月20日前交清全部设备。

2.6交货地点:长安电力王渠则100兆瓦风电项目风机机位。

2.7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为具有设计、制造招标设备相应资格的设备制造厂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具有设备专业生产和技术服务人员,满足设备的生产和指导安装、调试等技术服务能力。

3.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D1级或以上)。


3.4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8日6.25MW及以上风电机组的塔筒制造50台套及以上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为准,内容必须包括用户名称、双方盖章页、台数、合同签订时间等)。

3.5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不得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12月8日8时00分至2023年12月14日18时0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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