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烟台市
1. 招标条件
福山臧家庄二期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及110千伏送出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
2.2 规 模: 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计划安装光伏组件交流测额定容量100MW;新建一条110kV送出线路接至一期升压站。
2.3 标段划分: 福山臧家庄二期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及110千伏送出工程勘察设计。
2.4 服务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臧家庄镇。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光资源评估,初设审查通过后1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技术文件、报告等并提供招标所需工程量清单。主设备定标后7天内完成微观选址、设计优化报告等。
2.6 招标范围:福山臧家庄二期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项目在烟台市福山区臧家庄镇罗家村、西林家村、吕家村、北陡崖村附近,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计划安装光伏组件交流测额定容量100MW,直流侧安装容量130MWp;新建一条110kV送出线路接至一期升压站,中标后一个月完成初步设计及初设审查,提供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2024年1月底完成施工图设计。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非标设计、到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勘察、设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个集中式光伏项目的设计投产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包括服务内容的清单、签字盖章页,及要求的能证明已投产的竣工报告等文件扫描件)。
3.2.3本工程拟任设总:投标人拟任设总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集中式光伏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并提供证明材料(任命文件或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任职内容和项目类型的页面、签字盖章页)。
3.2.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责任及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2月18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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