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响水潭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招标及施工详图阶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河南驻马店响水潭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招标及施工详图阶段勘 察设计,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 100%,招标人为新华响水潭抽水蓄能发电 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驻马店响水潭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招标及施工详图阶段 勘察设计。
2.2 招标编号:BRR21-ZB1-ZB-42-03;合同编号:XHXST-A-GC-2023-008。
2.3 建设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板桥镇程楼村和泌阳县国有板桥林场。
2.4项目概况:响水潭抽水蓄能电站是国家能源局2021年发布《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 划(2021-2035年)》中规划储备项目,河南省2023年内列入规划的重点实施项目。
本项目初拟装机容量1200MW,电站工程等别为一等,工程规模为大(1)型。上、下水库 挡水建筑物及泄洪建筑物、输水系统建筑物、地下厂房、母线洞、主变室、地面开关站等 主要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次要建筑物按3级建筑物设计;围堰等其它临时建筑物按4级 建筑物设计。上、下水库进出水口边坡、泄洪建筑物边坡、厂房开关站边坡、坝肩边坡等 永久性主要建筑物边坡为A类Ⅰ级边坡;上、下水库库岸边坡为B类Ⅰ级边坡。
枢纽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及发电厂房系统等组成。工程区场地地震基 本烈度为VI度。电站具有调峰、填谷、调频、调相、事故备用等功能。电站连续满发小时 数为6小时,具备日调节能力。
本项目涉及白云山省级森林公园,工程建设应协调工程与白云山省级森林公园红线的 位置关系。
2.5 招标范围
响水潭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招标设计阶段和施工详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 科研及相关服务配合等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 开展本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为勘察、设计服务的科研试验、 相关服务与配合工作, 专题、专项报告(发包人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的专题除外) 编制 工作。完成并提交满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专题和专项报告等;并配 合取得审查意见或批复意见;完成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编制直至取得政府核准文件期间的配合 工作。承包人现场勘察、勘探等临时征用土地补偿、安置补助、青苗补偿及使用后的植被恢 复。
(2) 工程筹建期、准备期、主体工程施工期、完建期、竣工期等各个阶段的主体工程 (含土建工程、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安装、安全监测等) 、设备采购、环境保护(含施工期 废污水处理设计等)和水土保持工程、对外交通工程、施工辅助工程(含交通道路、施工供 电、施工供水等) 、发包人营地和附属设施(含基础和装修) 及机电设备仓库等的招标设计 以及相应的招标文件编制和评标配合、设计联络会,参与重要设备的工厂试验及验收;施工 详图设计、现场设计服务和设计变更、达标投产创优、竣工图编制、界桩围栏设计、反恐防 爆设计、全厂消防设计等,从开工至竣工的各项验收配合工作;配合发包人标准化工地建设 工作。
(3) 若上述项目相关报告或内容需委托第三方完成的,承包人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并 负责协调第三方完成专题报告取得审批或审查意见。
(4) 其他除勘察设计以外,为完成本工程所需开展的其他服务包括:施工控制网的建 立、复测及维护;施工地质编录;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相关配合工作;环保设计标准 与方案设计专题报告;水土保持设计标准与方案设计专题报告(表层土在水土保持上的利 用)。
(5)为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所需其它工作,均由承包人承担。
2.6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工程竣工验收或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以较晚时间为准)。
(1)可行性研究阶段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审查并取得审查意见,且取得项目核准批 复意见为止。
(2)招标及施工详图设计阶段
自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中明确的日期起至整个工程竣工验收或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以较晚时间为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通过且取得项目核准批复意见后承包人以文件形 式报送上阶段勘察设计完成工作及成果,经发包人按《河南驻马店响水潭抽水蓄能电站可 行性研究阶段设计承包商考核细则》,对上阶段勘察设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后,达 到良好标准,以书面形式通知开展下一阶段设计工作。如未达到标准,承包人应在收到整 改意见后 15 日内进行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发包人有权终止下一阶段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 投标人近 10 年(2013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应具有单个项目总
装机容量 1000MW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或单个项目总装机容量 1000MW及以上具有地下厂房的
常规水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招标及施工详图阶段的勘察设计业绩(上述三阶段业绩不限于 同一工程项目)。
3.4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和环境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
3.5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正高级(或教授级) 技术职称,担任过 1000MW 及以上 抽水蓄能电站或 1000MW 及以上具有地下厂房的常规水电站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或招标及施 工详图阶段勘察设计工作的项目经理(副经理)或设总职务。
3.6 投标人拟派项目设总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担任过 1000MW 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或 1000MW 及以上具有地下厂房的常规水电站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或招标及施工详图阶段勘察 设计工作的设总或副设总职务。
3.7 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近三年(2020 至 2022 年度) 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 务会计报表。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 年 12 月 8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14 日 16:00 止 (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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