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核汇能江苏能源有限公司集控中心电力专线和网络安全建设EPC总承 包已审批, 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BRR-2022-ZB2-ZB-016-107。
2.2 项目名称:中核汇能江苏能源有限公司集控中心电力专线和网络安全建设EPC总 承包。
2.3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核汇能江苏能源有限公司集控中心电力专线和网络安全建设EPC总承包, 项目位于江苏省, 地处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为解决中核汇能江苏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 电站“省为实体”发展战略和新能源区域集控中心“集控进城,区域维检,场站安保” 的运营管理模式, 以 实现“监、管、控”三位一体的智能化管理目标。对各区域所辖新 能源场站开展集中式监控“五遥”功能建设, 即实现“遥信、遥测、遥控、遥调、遥视” 功能, 同时, 根据区域集控中心集中监控管理业务需求, 开展生产数据分析挖掘, 提高 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最终实现新能源场(站)“无人值班,少人值守、改善员工工作环 境”的新能源发电管理模式。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 模式,本工程项目改造实施包括设计、光缆敷设、 光传输设备配置、板卡配置、网安系统配置等技术方案, 相应设备材料采购、供货, 以 及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等服务, 通过江苏电力公司电力专网通道资源, 实现电力专 用网络建设。项目实施中从中核集控中心敷设 1 根 24 芯管道光缆至 110kV 积善变,形 成集控中心至积善变多条光缆保护通道。
完成中核集控中心、各个新能源子站及其对侧变电站、江苏省信通等项目涉及的所
通公司的传输设备、网络安全防护设备、组网、调试;以及项目涉及的相关方的协 调工作,如国网江苏公司、江苏省信通、南京信通等相关单位。
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集控中心建设方案需通过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审批。
(2)机房勘察、设计、编写实施方案,完成方案评审及施工辅材工具准备。
(3)集控中心二次安防、路由交换设备、传输设备安装上架、调试、验收。
(4)场站二次安防、路由交换设备安装上架、调试、验收。
(5)集控中心电力专线光缆铺设,光缆熔接,开通并测试电力专线通道。
(6)电厂传输设备按需增配、扩容,以及电力专线开通并测试电力专线通道。
(7)完成转维资料提交,对业主提供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件。
(8) 承包人对所提供的产品和物资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服务,不得影响项目建设进 展和后期使用维护。
(9) 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规范,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 求和适用的标准,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应满足其要求。
(10) 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和相关规范或标准有矛盾时, 按较高标准执行。承包人 在设备设计、制造和安装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11) 承包人提供高质量的设备。所供设备系统必须是标准化的、完整的, 技术上 是先进的、成熟的, 元器件、材料、设备是崭新的, 软件版本是最新的, 以满足本项目 技术规范书所提到的规格要求、工程设计和制造工艺的工业标准。
(12) 在签订合同之后, 发包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 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双方共同商定,合同价格保持不变。
(13)完成集控中心通过江苏国网公司等验收工作。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5 建设地点/项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计划工期
总工期:本项目施工总工期为21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2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8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 招标人开工通知书记载时间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验收通过之日为准。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专项
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近五年(2018 年 12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应具有至少 2 个类似工程业绩(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中,至少有 1 名调试人员已通过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 公司电力监控系统网安方向调试检修能力考试, 并取得相关合格证书(国网江苏省电力 有限公司电力监控系统调试检修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由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技能培 训中心发放)。
3.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 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 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投标人近三年(2020 年至 2022 年) 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 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 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 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 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对于 IP 地址相同的供应商, 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 效证明, 招标人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 情节严重的, 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将 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
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作否决 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 年 12 月 8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14 日 17 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