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太谷区水污染防治暨汛期隐患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太谷区
一、招标条件
本 晋中市太谷区水污染防治暨汛期隐患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晋中市太谷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太审批(2023)132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区财政招标人为 晋中市太谷区市政工程公司(晋中市太谷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270部队医院污水池改造工程、凤仪街二污厂路口污水管道改造工程、新建南山广场污水管道工程、纱厂立交桥污水池改造工程、天利达小区北门新建雨水泵站工程、城区栏杆维护工程、科谷路转体桥新建围挡工程。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晋中市太谷区水污染防治暨汛期隐患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本招标项目为EPC总承包招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建设地点:270部队医院、凤仪街二污厂路口、南山广场、纱厂立交桥、天利达小区北门、城区栏杆维护工程(康源桥、开源桥、兴谷桥、农大 1#桥、太明桥)、科谷路转体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晋中市太谷区水污染防治暨汛期隐患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拟担任本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3.2各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件》第三章第三十四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规定。3.3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3.3.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3.3.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3.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3.5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3.3.6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12-13 10:30至2023-12-18 10:30,售后不退 。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
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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