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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头窑煤矿2024-2025年度矸石综合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14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1. 招标条件本北方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2024-2025年度矸石综合利用项目已由项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北方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2024-2025年度矸石综合利用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原煤生产能力1000万吨/年,原煤含矸率10-12%。

2.3 标段划分: 北方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2024-2025年度矸石综合利用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境内的昭君镇查干沟村南。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矸石综合利用量达到220万吨止(先到为准),如遇国家环保政策调整及北方公司管理要求,招标人煤矸石有销售渠道或自身具备综合利用能力时,招标人提前1个月通知投标人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6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投标人及时将煤矿产生的矸石运至有环评批复的综合利用场所并进行处理,2024-2025年度矸石综合利用量约220万吨。包括矸石的运输、卸车及综合利用等全部工作(矸石的装车由招标人负责,装车点的洒落物由投标人负责清理),投标人实施的全过程必须满足环保部门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有80万吨/年及以上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或与取得上述批复文件的单位签订的处置协议,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之日在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与煤矿企业签订的矸石拉运或矸石综合利用(处置)或矸石采购合同(协议)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无法体现上述关键信息的视为无效业绩。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13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2月20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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