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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核电项目 3 、4 号机组实物保护建筑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14     浏览:0    
核心提示:上海核工院三门核电项目3、4号机组实物保护建筑安装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招标项目名称:三门核电项目 3 、4 机组实物保护建筑
  

上海核工院三门核电项目 3 、4 号机组实物保护建筑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名称:三门核电项目 3 、4 机组实物保护建筑安装工程项目

招标人: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三门核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三门核电项目 3 、4 号机组工程建安预算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三门核电厂区

本项目为三门核电项目 3 、4 号机组实物保护建筑安装工程,主要包括实物 保护系统中各子项、设施和设备的建筑安装。实物保护建筑工程主要包括围栏拆 除和安装、电缆沟施工、设备基础施工等工作。实物保护安装工程主要包括设备 安装、电缆敷设、系统安装等工作。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三门核电项目 3 、4 号机组实物保护所有物项的安装、单体 调试(含子系统调试) 与系统联合调试技术支持工作, 直至具备规格书要求的完 整系统功能。投标人负责实物保护范围内物项/系统功能完整实现的所有建安、 单体调试(含子系统调试) 工作, 及系统联合调试技术支持工作。投标人负责本 项目 3 号机组燃料到厂至 4 号机组首次并网期间, 3 、4 号机组之间的临时保护 区围栏、保护区电缆沟、控制区围栏、临时出入口、临时人员岗亭及临时技防措 施的设计、土建和安装、拆除等, 3 、4 号机组实物保护系统引起的一期实物保 护系统的变更、拆改、恢复等工作也在合同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土建、管沟、 电缆、围栏、临措以及设备等。


实物保护建筑工程主要包括围栏拆除和安装、电缆沟施工、设备基础施工等 工作。实物保护安装工程主要包括设备安装、电缆敷设、系统安装等工作。

实物保护建筑安装工程内容包括:

1.所有实物保护工程相关的围栏拆除和安装、电缆沟施工、设备基础施工、 实物保护各系统、各子项的设备安装、电缆敷设、系统安装等。要求工程质量、 供货材料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及时处理安装缺陷及设计变更, 后期参加系统 调试配合和竣工验收等工作。按需完成其它项目的施工工作, 包括施工过程中 受影响物项(如已有道路、围栏、硬化地坪、碎石地坪等地上及地下物项) 的 保护、拆除及恢复、移位、改造等全部工作。

2.投标人负责提供实物单体调试(含子系统调试)(包括与平台的接口), 并提供联调技术支持, 招标人负责实物保护系统联调和启动工作。实物保护单 体调试(含子系统调试) 是各子系统的调试, 包括集成平台本身的调试。联调 指的是各子系统和集成平台的联动调试。

3. 投标人负责实物保护系统的各类评审支持,直至国防科工局、国家核 安全局等监管部门的验收通过。投标人提供现场技术服务以解决建造、安装、

采购, 调试和启动、试运行期间的相关工程技术问题,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 在需要时,提供设计的澄清和/或说明。

2) 及时解决现场工程技术问题。

4. 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控制区、保护区和要害区围栏供货安装,围栏选型、 高度、颜色必须与一期工程一致(一期围栏的信息详见招标文件下册附录 A 附 件 1 实物保护围栏采购技术要求)。投标人负责的本项目主厂区保护区围栏应 与一期工程的围栏进行衔接。投标人负责的本项目主厂区保护区电缆沟应与一 期工程的电缆沟进行衔接。投标人负责的本项目循环水泵房保护区围栏应根据 规划和国家主管单位审评结果确认是否与一期工程已设计和安装的围栏进行 衔接。如二期循环水泵房纳入保护区, 则二期循环水泵房围栏必须与一期围栏 进行衔接, 不再新增循环水泵房出入口。投标人负责的本项目控制区围栏应与 一期工程的围栏进行衔接。投标人负责一期控制区大门移位工作, 要求材料供 货(选型、高度、颜色) 与一期供货一致, 围栏必须与一期围栏进行衔接。投 标人负责本项目 3 号机组燃料到厂至 4 号机组首次并网期间,3 、4 号机组之


间的临时保护区围栏、保护区电缆沟、控制区围栏、临时出入口、临时人员岗 亭及临时技防措施的设计、土建和安装、拆除等工作。临时技防措施的设备待 拆除后归入三门核电 SES 备件库。投标人负责一期和二期之间的围栏拆除工 作。

5.  本工程的周界实体屏障应根据厂区实物保护总体规划与一期工程周界 实体屏障衔接, 实体屏障应与一期工程保持样式外观一致, 并保证周界屏障的 完整及封闭。随着工程现场施工推进, 根据实物保护建设、总平管理及核燃料 存放的需要, 需对周界进行临时封闭或管控, 此期间的临时屏障、出入口与技 防措施的设计、设备设施的土建和安装、调试、拆除恢复等整套措施由投标人 负责。

6.实物保护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成安保控制及管理系统、出入口控制系 统、周界入侵探测报警系统、闭路电视监视系统、实物保护电气配电系统、安 保通信系统、离线式巡更系统及 UPS 增加电回路等。具体内容见第六章现场 条件、技术要求及其他。

2.3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4 月 3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12 月 30 日;

总工期 975 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根据前述计划开工、完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 以 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3. 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施工 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 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内承担类似工程(实物保护建安工程或安防 工程) 施工业绩;


3.4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资质以及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 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并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3.5 财务要求: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连续三年通过社会或政府审计,且审核无重 大问题;

3.6 信誉要求:

(1)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2)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或各 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被招标人列入供方评价冻结名单或“黑名单”。

3.7 其他要求:

(1) 通过 GB/T19001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及 GB/T45001 (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  有满足 HAF003《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 并提供质量保证大纲。

(3)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4)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1 日 23 时 59 分 (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 (法定节日除外)。

4.3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信息服务费人民币伍佰整(¥500.00 元)。招标文 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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