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阿拉善高新区百万千瓦风光氢氨+基础设施一体化低碳园区示范项目,投资建设集中式风电400MW、光伏200MW,配建电化学储能60MW/120MWh。项目采用多套电解水制氢设施并联操作,制氢过程原则上不外购网电,出力富余时段富余电量上网。绿氢规模为1.9万吨/年,绿氢合成氨规模为14万吨/年。
2.1.2招标范围: 阿拉善高新区百万千瓦风光氢氨基础设施一体化项目(氢氨部分)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
2.1.4质量要求:① 阿拉善高新区百万千瓦风光氢氨+基础设施一体化低碳园区示范项目氢氨化工部分预可研报告须达到 氢氨化工项目投资决策和工程初步设计深度;②投标人组织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按评审会审查意见补充完善相关内容后,出具最终的预可研评审报告;③投标人提供的预可研报告和预可研评审报告需经采购人所属集团审核验收通过。④提交资料包括全部电子报告及纸质报告,各项报告内容及深度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及法律法规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石油化工相关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为高级及以上职称,且至少承担过2项石油化工项目前期咨询工作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工艺负责人、管道负责人、设备负责人须为中级及以上职称。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2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