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耀州区锦阳路街道镇区雨污水分流改造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建设资金来源为海绵城市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铜川市耀州区锦阳路街道寺沟村;
2.2工程规模:耀州区锦阳路街道镇区雨污水分流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内容包括:1、新铺设各类雨水管道3367m,新建1500×1500钢筋混凝土箱涵142m,各类雨水口304个、各类雨水检查井62座、拆除1500×2000排水边沟594m。2、新铺设各类污水管道5280m,新建各类污水检查井318座、截流井48座、50m3化粪池1座、1m3化类池200座等,封堵现状雨水口30处、新增雨水口30个。3、混凝土路面破除及修复8794㎡,沥青路面破除及修复4578㎡、人行道破除及修复107㎡。
2.3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采购、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建设任务,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
2.4项目投资总额:1235.00万元(本次招标估算价为1111.99万元);
2.5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必须同时具备相应资格;
3.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应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必须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作为牵头人,与1家设计单位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3.3 其他要求:
(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含最新年度报告);
(2)申请人基本信息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陕西建设网(http://www.shaanxijs.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3)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申请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法;
4.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及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2023年12月14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26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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