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宫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一期)已由南宫市行政审批局以南审批投资审字【2022】38号、 南审批投资招标核字【2022】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宫市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南宫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南宫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编号:GSZB-2023-1202-1~3,交易中心编号:qt2024002 2.1.2建设地
2.2招标范围:①工程设计:本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文件编制)、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全部设计工作;②工程施工:该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2022年)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2023年新成立企业提供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 3.1.3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 ”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全面实施评审专家“盲抽 ”、全面实行招标项目“盲评”。 “盲评 ”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1)已在“ ”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办理CA数字证书后,可直接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前需按照“邢台市 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http://116.131.179.226: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information?id=1886)要求,进行注册登记。具体事宜可咨询 0319-2686133。 (3)投标文件需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并进行加密。办理河北 CA 可咨询 400-707-3355。 (4)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在“E 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提出。若投标人在使用“E 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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