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阳西县溪头镇凤凰岭矿区供水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目前资金来源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阳西县溪头镇凤凰岭矿区供水工程土建及安装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根据广东省阳西县溪头镇凤凰岭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区采矿权出让合同相关要求,中电建长九新材料(广东)有限公司须在采矿权出让期限内出资建设与矿区有关的配套设施及矿区周边村庄相关的基础设施项目。《阳西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将阳江港丰头作业区进港公路先行段等7个项目纳入与凤凰岭首期矿区有关的配套设施及矿区周边村庄相关的基础设施项目相关事宜的通知》(西自然资通〔2022〕135号)明确阳西县溪头镇凤凰岭矿区供水工程作为矿区有关的配套设施及矿区周边村庄相关的基础设施项目之一。供水工程含水源工程、配套管道工程、配套调蓄池、配套供电工程四部分:(1)新建取水泵站1座,设计规模3200 m3/h,补水时间按9h/d考虑,月补水量约为86.4万m3/月;(2)新建泵站至凤凰岭矿区输配水管道(DN800),管道总长度约4.8km;(3)改造现状鱼塘作为调蓄池,新建中间泵站一座泵送至清水池,新建清水池2座。(4)在泵站区内设置110kV变压设备,并连接阳西县电网。
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阳西县溪头镇凤凰岭矿区供水工程土建及安装标,包括新建取水泵站、配水管道、配套供电、配套水处理等土建及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2 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职工,且不得在其它在建工程任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信誉要求: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电建水电八局禁用供应商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圆整,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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