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大港电厂地处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古林街,南靠独流减河,距天津市区约40km。目前,现役4×328.5MW燃煤机组,配套安装烟气脱硫、脱硝环保设施。大港电厂灰渣处置(三年)项目,包括灰、渣、膏的存储库管理、临时灰场管理及固废处置、石灰石制粉系统运行维护等工作。大港电厂临时灰场位于电厂东南侧,运输距离约5km,北靠独流减河,东距海岸约3km。临时灰场用地为退海滩涂,临时灰场附近无居民区。本项目临时灰场为半地下式滩涂灰场。长250m,宽200m,临时灰场占地面积为5公顷,堤顶宽3m,堤高3.5m,当最大堆灰高度为7.20m时,库容约36×104m³。临时灰场未采取防渗措施。
2.1.2招标范围包括:灰、渣、膏存储库、石灰石制粉系统运行管理与维护;临时灰场管理;固废处置。暂定本标段需灰场每年存放处置灰渣膏量:原灰约3.6万吨、炉渣约0.6万吨,脱硫石膏约0.8万吨(灰渣膏处置量电厂和津能按照3:1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最终结算情况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2.1.3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三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机组制粉系统或灰渣系统的日常维护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