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榆社电厂食堂食材采购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西省
2.2 规 模: 提供食堂食材送货服务,包括六大类近百个品种,涵盖蔬果及日鲜熟食类、肉禽蛋类、水发冻品、干货类、调味品类、米面粮油及牛奶小食品类等的采购及送货上门等供应服务,分类如下:1.蔬果及日鲜熟食类:当季各类新鲜蔬菜、水果以及大棚种植蔬菜,新鲜熟食(面皮,莜面条,凉粉等);2.肉禽蛋类:包括猪肉、牛肉、羊肉、鸡等,禽蛋等;3.水发冻品类:常见鱼虾类水发冷冻品等;4.干货类:各类常见干货,水发制品等;5.调味品类:油盐酱醋等各类常用调味品;6.米面粮油、牛奶小食品类等;
2.3 标段划分: 榆社电厂食堂食材采购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山西省
2.5 服 务 期: 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提供食堂食材送货服务,包括六大类近百个品种,涵盖蔬果及日鲜熟食类、肉禽蛋类、水发冻品、干货类、调味品类、米面粮油及牛奶小食品类等的采购及送货上门等供应服务,分类如下:
1.蔬果及日鲜熟食类:当季各类新鲜蔬菜、水果以及大棚种植蔬菜,新鲜熟食(面皮,莜面条,凉粉等);
2.肉禽蛋类:包括猪肉、牛肉、羊肉、鸡等,禽蛋等;
3.水发冻品类:常见鱼虾类水发冷冻品等;
4.干货类:各类常见干货,水发制品等;
5.调味品类:油盐酱醋等各类常用调味品;
6.米面粮油、牛奶小食品类等;
2.5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注:本项目为2024年-2026年开始执行的预招标项目,综合计划尚未批复,概算金额为暂定价,合同签定存在以下风险,由乙方承担。
1.本项目为预招标项目,可能存在采购后不能执行合同的风险。
2.因可能存在合同金额和批复的综合计划时间差和价格差,如上级未批复该项目综合计划费用,合同已执行部分,按照合同约定由甲方承担;剩余未执行部分,甲方有权合同终止。
3.本合同在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服务,服务期限为3年。
4.每年招标人对投标人当年的服务质量、履约能力、安全管理等进行项目执行综合评价(考核打分项详见,合同条款),经评价分数在70分及以上则继续履行合同,对于评价分数低于70分的,则招标人有权选择终止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
5.签订合同后,乙方拒绝承担以上风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项食品原材料配送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能证明与采购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服务内容的相关页面)。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18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2月25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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