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
2.1.1水泉露天煤矿
投标人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露天矿山边坡监测系统建设及联网工作的通知》(矿安〔2023〕119 号)文件、《煤炭工业露天矿边坡工程监测规范》GB51214-2017、《露天煤矿边坡变形监测技术规范》GB/T37697-2019等相关要求,结合水泉露天煤矿矿区采场及排土场实际编制《边坡监测系统设计》,并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按设计实施边坡监测系统建设及联网工作服务。并提供上述设备一年的运行维护服务。
服务时间: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到货期限60天 , 完成边坡雷达监测系统、边坡监测、视频监控及联网上传的建设及相关功能实现。
服务地点:内蒙古包头市土右旗萨拉齐镇水泉露天煤矿
2.1.2神山露天煤矿
投标人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露天矿矿山边坡监测系统建设及联网工作的通知》(矿安〔2023〕119号)、《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督导检查反馈会议精神的通知》(鄂能发〔2023〕190 号)、《煤炭工业露天矿边坡工程监测规范》GB51214-2017、《露天煤矿边坡变形监测技术规范》GB/T37697-2019等相关要求,结合神山露天煤矿矿区采场及排土场实际编制《边坡监测系统设计》,并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按设计实施及验收。根据评审后的监测方案布设用于边坡视频图像监测的高清摄像头、边坡雷达监测系统、边坡实时GNSS监测点等系统及相关设备,并提供上述设备一年的运行维护服务(除边坡实时GNSS监测点提供两年的运行维护服务)。(具体参照边坡系统平面图、采剥工程平面图)。
同时编制《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并经过专家组评审备案,要求投标人按照在我矿采掘场边坡布置水文地质孔,并进行地下水动态监测监测。
服务时间: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到货期限60天 , 完成边坡雷达监测系统、边坡监测、视频监控及联网上传的建设及相关功能实现。
服务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神山露天煤矿
2.1.3其他:投标人需将边坡监测系统(实时监测数据)上传到内蒙古自治区煤矿监管监察综合信息化系统;内蒙古自治区级及属地能源局;包头能源公司总调度室;国家能源集团集团总调度室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同时边坡监测系统需与智能化管控平台以及市能源局露天煤矿边坡通导遥测一体化监测平台对接,并做三维展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矿山边坡监测系统(雷达监测)建设或边坡监测系统(雷达监测)升级改造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19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