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 的委托,对重型全流排放分析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1.1项目概况:本系统主要用于重型汽车发动机和非道路机械发动机的排放检测。
1.2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已到位,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1.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2.1招标项目编号:0701-234208070144
2.2招标项目名称:重型全流排放分析系统采购
2.3项目实施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0周内。
说明:投标人应对项目项下所有设备进行完整投标,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且须为主体设备(排放采样系统、气体排放污染物分析系统、非常规多组分气体分析系统、颗粒物计数系统、NMOG采集器)的制造商。国内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外法人机构或组织须提供: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
投标人须至少为5家车辆制造商或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道路机动车辆检验检测备案机构(汽车整车部分)成功交付过重型全流排放分析系统,且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或技术协议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有2套重型全流排放分析系统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道路机动车辆检验检测备案机构(汽车整车部分)采购使用,须提供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或技术协议或验收证明等),其中涉及商业机密的部分可隐去,但必须能够充分体现满足本条资格要求的签约时间、供货内容、数量、产品品牌和型号、合同或技术协议签订各方名称等内容。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证明材料原件的权利。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或其他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须提供《诚信声明》(格式自拟),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存在下列情形:
存在与投标货物或业务相关的未决诉讼和不良履约记录的情况;
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投标人须于投标前在必联网(https:// )或机电产品招标投标 (https:// )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的无效投诉不得累计超过两次,一年内的无效投诉不得累计超过三次(已在 公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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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t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