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建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5GWh储能系统设备生产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能建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5GWh储能系统设备生产项目)已由浙江省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业主中规(舟山)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投资控股方为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加贷款,自筹资金20%,贷款8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该项目的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由于项目招标人正在根据其所在集团公司的管理规定履行投资审批流程,投资通过招标人上级集团审批是EPC总承包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本项目招标结束后,招标人(或其成立的下属项目公司)将与中标人签署附带生效条件的EPC合同,请各投标人知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能建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5GWh储能系统设备生产项目)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小洋山,项目用地面积24098.95平方米。主要建筑内容为:厂房、综合楼及辅助用房等,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配套建设供水、排水排污、供电、空调通风系统、消防系统、网络监控系统、照明系统、园林绿化等。
2.2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15日,建设工期共计9.5个月,其中工程建设期6.5个月、产线设备安装调试期3个月(产线设备安装调试由其他单位完成)。
未经发包人批准,计划工期不得调整。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及保管等)、建安施工、调试、验收、质保消缺和售后服务等一揽子工作,不包括产线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消缺和售后服务等工作,配合发包人开展整个项目的建设协调工作。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1)勘察设计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红线范围内的地质勘察、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代服务、竣工图编制,预算编制、施工图会审及交底、施工图审查工作,以及外部水、电、信、气专项勘察设计及其相关协调和后期服务工作。
(2)设备材料采购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设范围内的设备材料的采购、供货、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场内二次倒运、竣工后清点移交等。
(3)建安施工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设标段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的施工及所有涉及到的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等,具体为:地基处理、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外立面、精装修、建筑智能化、消防、园林景观绿化、道路、电梯、空调、围墙、大门,七通一平、周边临时道路、照明、临时用水用电,除产线设备之外所有设备系统的安装及调试,外部水、电、信、气接入等。
(4)报批报建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征地、施工临时用地租地,相关协调工作等;建设范围内及外部管线涉及到的地上附着物迁移、清除及补偿,地下管线设施迁移、保护及补偿;节能评估、水土保持、环境评价、测绘服务、地灾评估、社会稳定性评价等专题评审,取得规划、消防、环保、防雷、卫生防疫、园林绿化、交警等各职能部门的审查意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排污许可证、不动产权证、竣工备案等服务;投保工程一切险、意外险;以及相关的协调、手续办理工作。
(5)第三方服务(指本工程所需的测绘、检验、试验、观测、审查等所有由第三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初步设计审查、房屋建筑面积预测绘、核对图纸、实测绘等、交通评价、基准坐标点及高程点测定、土壤氡浓度检测、基坑监测、定位及沉降倾斜观测、门窗及幕墙四性实验、桩基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消防检测、节能检测、项目定位、±0.00测绘、工程竣工测绘、绿化测绘、电梯检测、防雷检测、自来水检测、人防面积测绘(如有)、室外配套工程检测(景观、围墙、道路、市政给排水管道)、管线测量等内容)、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工程一切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白蚁防治费、高可靠性供电费,以及相关的协调、手续办理工作。
(6)项目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土地复核、节能、气象、海绵城市(如有)、排水、通水、通电(高压开闭所和低压配电室的验收)、通气、通信、人防(如有)、绿化、规划、消防、防雷、档案、水保、环保、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三网合一、交警、质监、工程验收、移交、工程竣工结算等专项验收,以及验收过程的协调、手续办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应通过三标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质需均在有效期内。
4. 业绩要求:须具备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个独立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完成过合同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等内容,联合体需证明牵头人身份)。
5.投标人拟派出的人员要求:
(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和安全B证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2)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和安全B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由联合体施工方拟派。
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2020年至今)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近3年(2020年至今)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或合法的)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8.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5日09时00分至2023年2024月01日02日09时0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