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省脚木足河巴拉水电站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能源[2018]104号文批准建设,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巴拉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日部乡境内,系大渡河干流水电规划“3库28级”中的主源——脚木足河河段自上而下的第2梯级水电站,上接下尔呷“龙头”水库电站,下衔达维梯级水电站。坝址位于日部吊桥上游约10km,厂址距下游日部吊桥约3.9km,坝址多年平均流量188m3/s,最大风速22m/s。水库正常蓄水位2920m,日调节消落水位2918m,死水位2915m,调节库容1627万m3,具日调节能力。电站装有3台套240MW水轮发电机组,水轮机为立轴混流式,水轮发电机为半伞式,1台生态机组26MW总装机容量746MW,多年平均发电量25.528/29.914亿kW•h(单独/联合)。电站采用混合式开发,其开发任务为发电,同时兼顾下游生态环境用水要求,此外,无其他综合用水要求。电站建成后供电四川电网。
本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原则设计,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
电站地处高山峡谷,远离人口稠密和交通发达地区。从成都出发主要有三条线路可到马尔康市热脚,再由热脚大桥至日部乡(热脚至日部乡约97km,仅一条道路可通行),即可到达四川省脚木足河巴拉水电站现场。目前,成都进入电站现场主要路线如下:
① 高速方案
从成都出发经成灌高速至都江堰,经都汶高速、汶马高速至马尔康,再从马尔康至热脚后,由省道S220线经热脚、白湾乡、脚木足乡、龙尔甲乡、草登乡、康山乡、日部乡到达电站现场,该段约97km,为四级公路。从成都将高速公路到电站现场(日部乡政府处)全程约435km。
②国道方案
从成都出发经成灌高速至都江堰,由都汶高速至汶川,沿汶马高速经汶川、理县、马尔康至热脚,该段约360km;由省道S220线经热脚、白湾乡、脚木足乡、龙尔甲乡、草登乡、康山乡、日部乡到达电站现场,该段约97km,为四级公路。从成都到电站现场(日部乡政府处)全程约457km。
目前,马尔康市已启动省道S220线日部至热脚段公路新(改)建工程,该项目将原道路技术等级由四级公路升级为三级公路,建成后路基宽度7.5m。其中,日部至木尓渣桥段(全长约56km)工程已具备通行条件。脚木足乡路段目前为单行道,间隔有会车通道;热足桥至脚木足乡路段目前有一处小水电出线场,路面至出线场底面4.6m。投标人应自行详细考察上述路线,以及从成都可进入工地现场的其它道路及状况。
电站建设进度计划为:首台机组(1#)和生态机组(4#)计划发电时间2024年12月31日,2#机组计划发电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3#机组计划发电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
1)主电站44面高原型12kV铠装移开式交流金属封闭开关柜(KYN28A-12GY)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
2)生态电站7面高原型12kV箱形固定式交流金属封闭开关柜(XGN2-12GY)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
3)首部17面12kV SF6气体绝缘柜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
4)营地1套12kV箱式变电站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
5)10 kV户外设备,包括10kV户外柱上真空断路器成套装置(成套装置包括10kV户外柱上真空断路器及其电流、电压互感器、断路器综合保护装置等附件设备)、隔离开关、10kV氧化锌避雷器等及其附件。10 kV户外设备详见下表:
10 kV户外设备
10kV户外设备 | 序号 | 名 称 | 型 号 和 规 格 | 单位 | 数量 | 备 注 |
1 | 10kV户外柱上真空断路器成套装置(成套装置含10kV户外柱上真空断路器及其电流、电压互感器、断路器综合保护装置等附件设备) | 户外柱上真空断路器,电流、电压互感器及控制保护功能于一体 | 套 | 3 | 详见招标附图 | |
2 | 隔离开关 | GW9-12/630(GY) | 组 | 10 | ||
3 | 10kV氧化锌避雷器 | HY5WZ5-17/45GY | 只 | 30 | 配放电计数器 |
并保证以上设备质量与使用寿命;对合同设备的设计(包括要求的三维设计)、制造、所需材料和部件的采购、成套、工厂检验、试验、出厂前的组装检查、包装、保管、运输及保险、(运至巴拉水电站买方指定位置)交货、现场开箱检验全面负责。提供设计联络会、出厂验收、技术培训、技术资料和相关的技术服务等工作。
以上设备供货内容详见第七章技术条款1.2条合同范围内容。
2.3交货时间:2024年3月31日。
2.4交货 买方负责设备到交货地点后的卸货,但卖方应提供技术指导和专用起吊工具。
2.5强调事项
(1)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前应做好实地查勘,充分了解本项目实际路况及运输条件,本次投标报价中,应充分包含因道路路况及运输条件限制而增加的费用(如桥涵加固及其处理等因素造成的运输停滞或基础设施改扩建等增加的成本费用)。
(2) 项目所在地为藏区,投标人应具有与少数民族和当地政府协调的能力和经验,因地方关系处理不当引起的索赔事项均不受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3.1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压开关柜设备制造商(包括中外合资企业或中外合作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生产能力:
(1)投标人应具有单个电站总装机150MW及以上电站12kV高压开关柜的应用业绩,并附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电站概况、签字盖章页等)及用户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单个项目12kV SF6气体绝缘柜10面及以上的应用业绩,并附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电站概况、签字盖章页等)及用户证明文件。
(3)投标人满足(1)和(2)项条件要求,并均需安全运行满1年。
(4)以上(1)(2)(3)项要求需同时满足,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为无效业绩。
3.4投标人必须提供本厂投标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12kV高压开关柜、12kV SF6气体绝缘柜),且该报告必须为满足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
3.5不接受SF6气体绝缘柜整体外购。
3.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下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没有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终止、纠纷、仲裁和诉讼的记录。
3.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0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符合以上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若有任何一项不能满足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或未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则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要求,其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