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敦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敦煌100MW光热发电项目于甘肃省敦煌市七里镇境内敦煌市光热光伏协同示范基地内,对外交通条件便利。本工程为线性菲涅尔光热发电项目,建设规模100MW,集热系统采用113万㎡线性菲涅尔集热场,用于吸收太阳能,储热时长8.0小时。拟计划工期为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网,2025年6月底前完成各项竣工验收。
本次招标范围为一台100MW光热发电专用汽轮发电机组(汽轮机+发电机)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和附件,包括设备及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及元器件的选择、设计、制造、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供货、包装、运输、现场交接;提供指导安装和调试、现场技术培训;指导现场试验和验收、参加试运行和协助交接验收;负责产品资料文件编制和提交等。
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其他:交货期:2024年10月20日起设备陆续供货,地脚螺栓、预埋板等首批供应;2024年11月30日完成所有设备项目现场交货。(具体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项目现场业主指定地点。
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文件:
(1)至少具有国内100MW等级及以上光热项目汽轮机的合同业绩1份;
(2)至少具有国内100MW等级及以上光热项目汽轮发电机的合同业绩1份。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中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2)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20 13: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