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分公司”) 初步设计技术服 务框架招标,框架协议期限为 2024 年 1 月-2026 年 12 月 31 日,项目位于山西 及周边区域,预计项目数量为 10 个。中标单位根据招标人委托,开展项目地质 勘查工作;收集地质勘查专题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所需资料;编制项目用地地质 勘查专题报告(详勘)、初步设计报告(风电项目包含微观选址报告)、并取得第 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正式评审意见;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对应新能源项目前期工作 和招投标工作所需的技术资料、图纸等。本次招标为框架招标, 招标人依据评标 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如果有效投标人不少于五家,则选出综合排名前三名 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如果有效投标人四家及以下,则选出综合排名前二名的投标 人为中标人, 在框架期限内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工作状况、项目特点等情况选择任 一中标人开展工作, 同等条件下, 优先选择排名第一的中标人, 招标人也可选择 重新招标。在中标人自愿的基础上, 五凌公司山西分公司所属新能源项目项目公 司可参照本次招标结果分别与中标人直接签订执行合同, 明确要求、标准、工期、 价款等执行合同具体内容。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 完成新能源项目地形测绘、地质勘查工作;
2.2.2 收集项目地质勘查专题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所需资料;
2.2.3 出具项目用地地形图(场区图形比例 1:500、升压站图形比例 1:500) 及报告
2.2.4 编制新能源项目地质勘查报告(详勘)、初步设计报告(风电项目包 含微观选址报告),取得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正式评
审意见;
2.2.5 按照招标人要求编制新能源项目EPC 总承包、施工总承包等招标所需 技术文件及图纸资料,以及完成相关技术配合工作;
2.2.6 初步设计报告完成收口时(最后一笔进度款结算前), 同步移交初步 设计相关的过程及最终技术成果,包含但不限于支撑施工图设计的测风(测光)、
地质勘探、地形图测量原始数据及相关的成果资料。
2.3 设计服务期限
2024 年 1 月-202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投标人应在项目单位发出书面委托 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工作;收集完成项目主要资料后, 45 个工作日内 提交地质勘查专题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初稿;通过招标单位审查验收后 7 个工作 日内,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并提供最终工作成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 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 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能力。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具有 4 个与本招标项目类似项目的初步设计业 绩(其中风电项目 2 个、光伏项目 2 个, 且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 并附业主/ 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 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 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 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投标格式文件第八项资格审查资料)。
3.5 项目经理(设总)
3.5.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 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5.2 应有 10 年以上设计经历, 近 5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设计(要
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全过程担任 过 2 个以上类似项目的负责人。
3.5.3 持有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
3.6 专业负责人要求:必须与投标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提供劳动
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至少拥有 1 个以上同等(或以上) 规模工程 项目设计经验,并在其中担任专业负责人。
3.7 其他
3.7.1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 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7.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4)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12 月 22 日至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