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和概述:湖北省天门市下辖杨林街道、侯门街道、蒋湖农场以及仙桃市下 辖彭场镇、三伏潭镇、张沟镇等街道、乡镇。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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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 服务期 |
招标信 息服务 费(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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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能源 有限公司天 门市 120MW 分布式光 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 包框架 |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框架式招标,暂定招标项目总 容量 120MW,范围为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及 其管理的项目公司在湖北省天门市下辖杨林街道、侯 门街道、蒋湖农场以及仙桃市下 辖彭场镇、三伏潭 镇、张沟镇等街道、乡镇投资开发的户用光伏项目,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投标人应负责项目前期开发至 投产发电、工程竣工验收为止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 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手续办理、勘察设计、工程、设备和材料采购 (光伏组件、逆变器按照甲定乙购原则, 投标阶段以 暂估价计入, 招标人按公司采购管理规 定实施集中招标采购, 且提供光伏组件的中标价, 由 投标人进行采购、安装、调试及质保服务;除光伏组 件、逆变器外的其他设备由投标人进行采购、安装及 质保服务, 招标人审定)、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管理、 设备监造、调试、并网、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 能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以及其他项目并网 所需的工作, 为交钥匙工程, 并在质量保修期内负责 修复由承包方施工质量、施工工艺以及提供材料所引 起的所有故障和缺陷。 1)前期开发:包括前期手续、各类合规性手续办理, 入户协调及确户工作、租赁协议(工程及安全协议) 签订、项目备案、并网手续办理、开户办理等, 负责 与用户的协商、收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身份证、 户口本、房产证明材料、银行卡、电表户号等资料); 2)工程勘察、设计:包括现场勘查及测量,确保用户 屋顶资源条件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要求, 勘察、设计(包括光伏组件至并网点的全部3)设备材料采购(含运输、卸车、保管场地):包括 支架、电缆、配电设备、消防设备、监控系统、接地 材料、屋面防水加固材料(如需)、组件导水槽(安装 角度低于 15°的屋顶组件须安装, 每块组件 2 个)、光 伏防水型支架(需采用防渗漏措施的阳光棚)、现场安 全标识、企业标识等(光伏组件、逆变器按照甲定乙 购原则, 投标阶段以暂估价计入, 招标人按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实施集中招标采购, 且提供光 伏组件的中标价, 由投标人进行采购、安装、调试及 质保服务, 光伏组件、逆变器之外的所有设备由投标 人采购,发包人审定); 4)工程施工:包括现场施工、安装、试验及检查测试、 屋面防水加固(如需)、临时用地、设备转运和保管, 施工过程所有对外协调和纠纷处理; 5)调试并网:负责本项目所有光伏子项目通过招标方 及相关部门验收:系统调试、试运行及供电手续办理、 购售电协议签订等全部并网验收及接入工作等; 6)工程验收:依据国家政策开展相关专项验收、竣工 验收, 包括消缺、验收、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 理归档移交等。 7)工程质保:在质量保修期内,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和双方约定,承担本项目质量保修责任; 8)软件平台:承包方户用光伏电站管理平台系统具 有以下功能, 至少包括电站设计、开发、建设、验收、 结算等,可监测到每户发电量、逆变器数据等信息, 并具有相应的数据统计分析、汇总、报送功能、故障 监测、运维派单、拓展、手机 APP 等功能, 同时提供 相应的数据接口接入集团现有管理平台。 |
工期要求: 中标后签订 框架协议, 在合同签订 后 的 12 个 月内完成至 少 120MW 容 量确户、协 议签订和并 网发电。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良好。
4.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从 2018 年 12 月 01 日至截标时间) 投标人应具有累计已完工 40MW 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或户用光伏 EPC 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或完工证明文件载明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 包含工程范围、合同签订时间、招投标方盖章页, 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5.信誉:(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6.项目经理: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a. 资质要求: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工作年限不低于 3 年。
b. 业绩要求:近五年(从 2018 年 12 月 01 日至截标时间)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累计 10MW 及以上已完工的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或完工证明文件载明时间为准)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单位任职文件或业主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
7.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条按照等同化原则进行要求)。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4) 对于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8.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7 日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