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电解质混料车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拟建设一个电解系列,采用 600kA电解槽260台,达到年产原铝42万吨的生产规模。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电解质混料车采购
2.1项目名称: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电解质混料车采购
2.2项目类型: 货物
2.3项目概况: 华云三期电解质混料车采购
2.4项目地点: 华云三期现场
2.5招标范围: 电解质混料车
招标设备数量 :2台
招标内容包括: 上述招标设备及附件的设计、制造、出厂前检验和试验、包装、运输、保险、交货、卸车、现场安装、现场调试、试运行、培训及相关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包括达到正常生产使用的所有部件、附件、材料、连接件、密封件、标准件、绝缘件、液压油、润滑油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在近五年(2018年至今)至少具有1项电解质混料车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证明材料应完整清晰。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12-29 09:00——2024-01-07 17:00(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
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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