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华博宿松佐坝风电场项目位于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佐坝乡及周边乡镇境内,场址中心坐标东经 116°07’42.41"、南纬 30°05’49.38",地貌类型为平原,海拨高度 0-40 米。项目规划装机容量100MW,拟安装20台单机容量为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按装机容量的29.5%、放电时间2小时配置储能容量29.5MW/59MWh。
2.1.2招标范围:华博宿松佐坝风电场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及对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施工道路布设、电缆埋设等进行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施工期对场区内部河道及防汛的影响评价,根据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要求进行报审并完成审查,取得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关于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批复意见等,具体见工作内容。
2.1.3服务期限(服务):自合同签订后90日内提交工作成果初稿;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出具评审意见后60天内提交工作成果终稿。
2.1.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取得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华博宿松佐坝风电场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行政许可批复意见为止。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或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服务项目合同业绩1份,且项目已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证明材料可以是行政许可文件或在政府主管部门网站的行政许可公告或甲方出具的(需盖章)已取得行政许可的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2)须至少具有1个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或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服务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或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服务项目合同业绩1份,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项目经理任命书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3)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0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