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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热网工程(五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29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东莞市1. 招标条件本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热网工程(五标段)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东莞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热网工程(五标段)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

2.2 规 模: 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东莞市谢岗镇银山科技园,一期建设2×472.52MW(F级改进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向周边热用户实施集中供热,本次招标为热网工程第五标段。结合现有已建管道的固定点位置以及就近开口的原则,根据谢岗镇的图纸开口位置拟定粤海大道固定节G109(芯管DN800,外套管DN1400),开口后接出一根(芯管DN400,外套管DN900)管线,顶管穿过粤海大道,沿粤海大道南侧绿化带向东敷设至29号路口,沿途预留滋源食品厂接口阀,再由北向南沿绿化带敷设过物流园门口、工业横二路到汇合产业园东北角进园区。管线总长度约524米,路由全线地埋敷设。

2.3 标段划分: 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热网工程(五标段)施工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

2.5 计划工期: 120个日历天,计划于2024年2月01日开工,2024年5月31日竣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项目进度要求:投标人按照不少于两个作业面同时开工的要求,工作井和接收井同步开工和地埋部分的管道敷设。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热网工程(五标段)管网施工,从已建设管道开口至汇合智慧产业园计量装置处的全线路管道以及热用户端控制仪表及计量装置等全部管线及附属设施的土建施工、安装工程施工、临时用地及协调工作、专项论证和专项施工、部分材料采购及安装,最终实际按热网施工图执行。

本项目为含税综合单价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为暂估量;履约中按照含税综合单价和实际使用量据实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GB2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资格能力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且自2018年01月01日至今,担任过1项及以上热网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施工业绩合同扫描件,证明材料中需体现项目经理名称,否则不能作为项目经理的有效业绩);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且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注册于投标人所在单位(须提供项目经理的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且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承诺常驻现场主持施工管理(须提供项目经理承诺书,格式附后)。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2项及以上蒸汽热网管道工程已完工的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并已完成工程质量验收(须提供施工合同业绩扫描件,含合同首页、工作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内容,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投入使用证明资料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人)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29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1月05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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